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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9〕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6号)精神,为做好全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菏泽市2010年末总人口控制在933.7万以内的目标,现将菏泽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到2010年末总人口控制在933.7万以内的任务能否完成,直接影响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级、各部门要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人口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切实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布局,纳入重大事项督查和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努力把人口计生工作做得更实更好,为菏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境。
  二、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2010年全市人口形势不容乐观,预计出生人口13.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5‰,净增7万人左右。近年来,全市违法生育出现反弹,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更加繁重。各级、各部门必须把防止违法生育反弹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定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继续加强人口计划调控,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问题的治理力度,坚决遏止一些地方违法生育反弹的势头,确保生育公平和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解决“三农”问题与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相结合,倡导“少生优生、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婚育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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