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菏泽市驻企业联系督导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具体负责对驻企业联系督导员的管理工作。驻企业联系督导员在企业服务期间,由所服务企业和市驻企业联系督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双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掌握驻企业联系督导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驻企业联系督导员的有关情况,并根据驻企业联系督导员的德才表现提出使用建议。服务期满后,市驻企业联系督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驻企业联系督导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情况反馈原单位,并归入个人档案。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建立并实施以下工作制度:
(一)培训制度。在驻企业联系督导员派驻企业前,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有关企业的政策法规,进行相关的理论和形势教育;提高理论、政策和管理水平。
(二)座谈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目的是交流思想,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三)考察评价制度。每半年对驻企业联系督导员进行一次工作情况了解,听取所服务企业领导和群众的意见,作为驻企业联系督导员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
(四)工作汇报制度。驻企业联系督导员每季度应形成工作小结,服务期满应形成全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的形式向市驻企业联系督导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五)纪律和请假制度。驻企业联系督导员在企业服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章的有关规定,同时要遵守企业有关制度和纪律;请假需按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时间在一周以上的,需征求市驻企业联系督导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执行。
(六)动态管理制度。对驻企业联系督导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以下情况不适合继续在企业工作的,及时作出调整: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守纪等方面存在问题;企业认为不适合继续在服务单位工作的;身体状况不好,不能适应繁重工作以及有其他不良表现的。
附件:菏泽市驻企业联系督导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
菏泽市驻企业联系督导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朱培吉(副市长)
成员:孔令杰(副秘书长)
郭保存(市经贸委主任)
黄福平(市发改委副主任)
孔宪科(市经贸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