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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促进会展消费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促进会展消费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发挥会展业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开拓市场、促进流通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会展业发展促进会展消费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高效益”的工作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总体原则,积极鼓励办会办展,以此带动第三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加强政策引导,着力培育会展市场主体,逐步使会展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思路。依托菏泽良好的区域优势和产业基础,实施会展与招商引资、对外贸易、旅游服务等相关产业联动和协调发展战略;整合现有会展资源,全力争办区域性、全国性乃至国际性会展;积极创办地方特色会展,精心培育品牌会展;做大、做强中小专业会展,把会展业与传统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任务目标。第一阶段,政府在资金、政策、引进项目等方面给予扶持,逐步过渡到会展运作市场化,力争菏泽在2至3年内成为鲁苏豫皖交界区域会展经济中心;第二阶段,实现完全市场化运作,向展览品牌化、服务体系产业化、设施现代化、展览水平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使我市成为全省展览中心城市之一。
  二、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拓展和繁荣会展市场
  (四)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或国际性组织开展合作,积极争取国际性、全国性或一定区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各类会展来菏举办。尤其要注重加强省市联动,创办或引进专业会展。
  (五)把展与会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会议提升展览档次和专业性,以展览增加会议的内涵和直观效果。要结合产业和文化特点,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积极创会办展。要努力办好具有地方产业和文化特色的品牌会展,进一步扩大规模、深化内涵、提高档次、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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