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自主创业的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可享受由市财政负担不超过3年的贷款贴息。
  2.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各高等院校应加强创业课程师资配备,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课程,提升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各县区要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体系,将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纳入政府免费创业培训人员范围,对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要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开业指导,并开展“一对一”的跟踪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要抓紧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2009年争取在全市建立一个大学生创业示范园或创业孵化基地。各县区也要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立县区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四)认真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1.实施引导大学生继续升学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增加紧缺专业人才的招生计划,努力满足高校毕业生继续学习深造的愿望。
  2.实施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各高等院校应把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纳入学生培养方案,探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加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校企联合、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机制。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模式,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加强高校毕业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3.充分发挥就业见习基地作用,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县区要积极发动企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和提供见习岗位,组织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进一步增加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数量。见习期间由企业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继续加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的力度,争取三年内建立70家市级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组织6000名毕业生参加见习。今年要重点做好第二批市级示范见习基地的申报和批复工作。
  (五)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要进一步强化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增加毕业生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新增就业岗位应主要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各类大中型企业应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高校的科研专项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计入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