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职业中介或以人才招聘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要严厉打击;
2、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或人才招聘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及虽有职业中介许可证或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或人才中介服务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坚决取缔;
3、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服务活动中或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时发布虚假广告及其他虚假信息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的、向求职者和被录用人员非法收取财物的、以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和予以处罚。
三、清理整顿措施
(一)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介绍或人才招聘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儿童、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二)依法取缔“黑职介”。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人事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依法查处取缔。
(三)依法加强职业中介监管。各区、县(市)要加强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宣传,并积极组织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对申请从事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服务的,劳动保障、人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准入条件和开业资格。对已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和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职业中介和人才中介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工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长沙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
组 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庆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