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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困难企业实行岗位工资补贴和轮岗培训补贴的通知

  上述“两项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
  (三)“两项补贴”所需要资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予以拨付。
  五、本文执行及资金拨付的有效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二○○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一:
  企 业 岗 位 工 资 补 贴 申 请 表

  填表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法人

代表

 

联系

电话

 

身份证

号码

 

联系人

 

职务

 

联系

电话

 

单位在岗人数

 

2009年2月至申请当月销售、营业收入(万元)

 

2009年2月至申请当月盈亏状况(万元)

 

2009年2月至申请当月员工人均月收入(元)

 

较上年同比

增减(%)

 

 

 

较上年同比

增减(%)

 

 

 

较上年同比增减(%)

 

主管部门意见

 

该单位自2006年-2008年年均裁员等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失业登记部门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意见

 

该单位自2006年来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或履行还款协议的情况。

   

经办人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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