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招聘计划
用人单位在本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依据岗位空缺情况编制招聘计划,填写《2009年上半年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总表》(简称“计划总表”)和《2009年上半年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简称“计划信息表”)(见附件,下载网址:wstrsc102@163.com,密码123456abc)。
要求各用人单位2009年5月4日前将《计划总表》、《计划信息表》(附电子版)报送省卫生厅人事处,经核准、汇总后统一报省人社厅。各医学院校须同时报送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和公告。
(二)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社厅对各主管部门的招聘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09年5月在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及有关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信息。信息一经发布,不得变更。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的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
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招聘的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招聘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4、招聘本科生,须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合格(425分以上);招聘研究生,须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5分以上),小语种须四级合格(425分以上)。
5、招聘社会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报考人员在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在省内、市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专家、省优秀专家及“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予以优先聘用。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部分岗位招聘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四)报名
1、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安排在5月中下旬。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在网上确认并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上传照片、缴费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