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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9〕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关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日

关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

  为提高特定人群对麻疹的免疫力,控制麻疹暴发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接种时间和对象

  (一)接种时间

  2009年6月15日~6月30日。

  (二)接种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8月龄至14周岁儿童,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和技校在校学生,45 岁以下医务人员、教师、外来务工人员、饮服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无论本地居民或是外来人口,无论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麻疹患病史如何(实验室确诊病例除外),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者均为此次强化免疫接种对象。

  二、工作目标

  全市以县区为单位,14周岁及以下儿童、在校学生接种率≥95%;重点人群以所在集体为单位,接种率≥85%。

  通过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提高特定人群免疫水平,降低麻疹发病率,控制麻疹暴发流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接种方式

  本次强化免疫实行属地管理,由各接种单位具体负责属地目标人群的接种工作。为保证接种质量,采取门诊定点接种方式,同时在各学校设立临时接种点。对非本地户籍儿童按照就近原则接种。对居住分散的农村接种对象和经反复动员仍未接种的,可采取入户方式接种。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经费落实、督导检查等工作。

  县、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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