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我市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价费〔2009〕59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为了促进我市有线广播电视的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进程,经四川省物价局授权,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并按规定程序召开政府定价价格听证会后,我局制定了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线模拟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有线模拟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由每月每户10元调整为14元。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有线模拟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维持现状,暂不作调整。
二、全市(含五城区及十四个区(市)县)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一)住宅用户
1、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月每户(一个主终端和一个副终端)20元。从第二个副终端起,每个终端每月收费20元。
2、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每户主终端机顶盒(含智能卡)由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配置一次,副终端机顶盒(含智能卡)由用户自行购买和维修。
配置的主终端机顶盒保修期内由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负责维修及更换。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换由用户自行负责。
3、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卡按照补偿购卡成本、管理费用和税金原则,由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确定。
4、有线数字电视视频点播和其他付费节目由用户自愿选择,其收视费标准由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根据服务成本自行确定,报同级物价部门备案。
5、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收取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节目应不少于56套,同时增加数字广播和数字信息节目内容。
(二)非住宅用户
宾馆、酒店、招待所、餐饮娱乐场所、商场、医院、学校、办公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户,有线模拟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由用户与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在单位终端收费标准不高于住宅用户内结合终端数量协商收费额,并以书面协议形式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