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部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各区(市)县政府、成都市高新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市农委、市经委、市商务局牵头建立我市一、二、三产业品牌战略工作平台,负责三次产业推进品牌战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开展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成都市著名商标等品牌的培育、推荐、认定、保护及市场拓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品牌战略。
市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推进品牌战略的政策措施;制定、下达推进品牌战略工作目标任务,并督查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部门)品牌战略目标落实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对推进品牌战略的宣传工作;协调外地媒体,加大城市品牌和本地企业品牌的异地宣传展示。
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市品联办实施品牌战略工作,加强对品牌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商标案件审理情况反映出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积极探索建立共同保护品牌的联动机制和网络体系。
市农委:负责农业及食品加工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及市场拓展;牵头负责第一产业联系平台的统筹协调并制定相关品牌战略具体规划。
市经委:负责工业企业(食品加工、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除外)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国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及市场拓展;牵头负责第二产业联系平台的统筹协调并制定相关品牌战略具体规划。
市商务局:负责第三产业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华老字号、四川省著名商标、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及市场拓展;牵头负责第三产业联系平台的统筹协调并制定相关品牌战略具体规划。
市工商局:制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成都市著名商标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根据计划每年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积极协助品牌企业异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