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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天士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天士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
(湘价函[2009]51号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湘潭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湖南天士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用电类别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湖南天士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员工生活区员工生活用电价格按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价格执行;仓储配送中心作业用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执行;其他用电价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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