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令
(第38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的决定》已经2009年4月2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二OO九年四月十六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 规范性文件目录(二)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对1990年以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芜湖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芜湖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府字〔1990〕60号)
2.
芜湖市建设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1991年市政府令第7号)
3.芜湖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芜政〔1998〕88号)
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2000〕18号)
5.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芜政〔2001〕29号)
6.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芜政办〔200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