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茂名市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9〕380号 二00九年五月八日)
茂名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茂名市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茂名市在本市范围内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对茂名籍车辆收取通行费年票,年票收费标准见附件1。年票制试行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茂名市实施年票制后,保留南郊、文仔山、石湾、电城、坡心、石板6个收费站对非茂名籍车辆收取通行费次票,其中南郊、文仔山、石湾、电城收费站按原收费标准收取次票,坡心、石板收费站收费标准见附件2。
三、同意茂名市委托广湛高速公路茂名市境内各收费站出口单向代收非茂名籍车辆的通行费次票,收费标准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