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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枣政发[2009]2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部署,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现就促进全市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在用足用好中央和省财政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支持外经贸发展的资金规模。各区(市)要设立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并每年按一定比例适当增加规模,专门用于引导和扶持外经贸发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贴息、无偿资助、奖励等方式鼓励支持外经贸发展。各级外经贸、财政部门要根据全市外经贸发展形势的需要,及时研究每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促进外经贸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加快“科技兴贸”步伐。鼓励企业扩大传统产业中的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对出口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评审通过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按国家和省拨付的扶持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对出口企业获得质量、安全、卫生、环境等体系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给予补助。
  三、调整优化出口结构。加快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出口结构优化升级。对机电、农副产品、高新技术等重点产品和加工贸易出口企业,按出口增量给予奖励;支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对区域性监测中心建设给予资金扶持。
  四、扶持和发展服务贸易。鼓励和扩大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服务出口,提高服务贸易比重。对文化、旅游等景区、景点下达服务贸易出口指导性指标,对计入我市出口实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我市新设立的服务外包出口企业和采购型出口企业给予奖励。对服务外包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训、租赁办公场所等给予扶持。
  五、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支持进出口企业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南亚、中亚、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对企业参加省、市组织的境内外展销会参展摊位费给予补贴。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到境外设立贸易窗口。对出口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和贸易壁垒应对等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
  六、积极扩大进口。鼓励企业积极实施生产要素国际化配置,进口先进技术、先进制造装备、重要原材料及重要能源、战略性资源。对进口列入国家或省《鼓励进口先进技术和产品目录》的产品和技术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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