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深化“早餐便民工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早餐工程”建设规划,支持集中生产、统一配送、连锁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控作用,调动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发展早餐网点,年内新增网点400个,总数达到4500个。要鼓励餐饮企业采取连锁、加盟等方式整合资源、发展早餐网点,重点培育生产经营方式符合现代快餐业要求的10家早餐连锁龙头企业;推广营养快餐知名企业主食配送、网络化营销试点的经验,提供便利、放心、实惠、快捷的早餐服务,满足居民早餐消费需求。
三、大力吸引项目投资,完善消费基础设施
(九)制定完善商业发展规划。有关部门要抓住国家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利契机,制定实施流通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新一轮商业结构调整。要全面完善网点建设、商品市场、社区商业、消费品流通、生产资料流通、餐饮住宿、居民服务、连锁、物流、电子商务、会展、生猪屠宰等各项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区、县(市)完善本区域商业规划;细化重点商业集聚区、区域商业区、特色商业街区、老字号商业街规划。要完善落实规划的措施,加强与城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的执行刚性。
(十)加强商业项目招商和服务。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以商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和闲置商业资产为重点,挖掘、收集、整理、包装一批新的商业项目,年内全市引进投资500万元以上商业项目200个。要加强中油国家储备库、沈阳展览中心等重点项目的跟进,做好对100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在建商业项目、列入服务业规划纲要的19个商贸类重点项目,以及省、市确定的重点商业建设项目的调度服务。要采取网上宣传、会议推介、组团招商、接待来访等多种途径,组织各区、县(市)开展系列招商活动。要实行月、季统计报告制度,建立项目台帐,统一项目管理。
(十一)打造各类特色商业街区。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推进现有“中国著名商业街”、“中国特色商业街”的改造、提升和整合,积极培育申报一批国家级特色商业街,推进各类特色商业街区的发展。要坚持属地原则,加大对特色商业街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改善街区环境、加强灯饰亮化、规范经营业态、设置管理机构、统一标识牌匾,发挥其产业集聚和拉动消费的作用。
(十二)推广现代经营方式。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连锁、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的政策支持,积极引进商业总部,引导购物中心、超市卖场、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品牌折扣店、24小时便利店等新兴业态发展。要推进商贸物流业发展,加快综合物流园区的建设,引进培育一批5A级第三方物流企业,降低生产企业物流成本。要积极发展连锁经营,鼓励企业采取直营连锁、特许加盟和资本运作等方式,年内新发展店铺300个,总数达到5800个,连锁经营覆盖的行业领域增加到25个,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