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证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完善审判公开、执行公开、检务公开以及人民陪审员、监督员制度。深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实行审执分离,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健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裁量权,建立健全案件纠错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遏止司法腐败。
(五)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内部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着力增强监督合力和监督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保障公民、社会组织的检举、控告、申诉权。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强化各级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职权。
(六)深入开展平安广州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领导责任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建成全区域覆盖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完善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的综合功能作用。创新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程序,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居住服务证”制度,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社保、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执法与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警示、惩戒以及信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用信息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法治环境。健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监管体制机制,加大环保执法及污染防治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优化生态环境。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增强各类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八)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法制宣传、调解工作、法律服务三结合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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