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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高新区负责辖区内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政府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抓好所分工的各项工作。为强化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市政府确定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安全领域“打非”工作牵头部门分别为市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建委、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重点领域“治违”工作牵头部门为市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经贸委、建委、供电公司、农业局、农机局、水利与渔业局、质监局、旅游局、教育局、信息产业局、文化局、卫生局、煤炭局、粮食局、公用事业局。

  五、工作步骤

  要把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贯穿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之中,并结合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5月10日前)。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县、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5月10日前,各区县、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 各区县、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5月11日至9月30日)。结合我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夏季、秋季战役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防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治理、边查边打击,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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