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发明电〔2009〕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七日
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50号),结合我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市政府确定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发〔2009〕1号),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各级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区县、高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