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预防措施
4.1.2.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增强全民防旱抗灾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4.1.2.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及时部署任务,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和旱情监测预警措施,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完善抗旱保障机制。
4.1.2.3工程准备。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强化节水技术推广,搞好抗旱设施的检查维修配套,提高抗旱设备的完好率。
4.1.2.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预案,做好抗旱水源调度方案,制定节水限水方案和临时应急供水预案。
4.1.2.5预警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信息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各级旱情测报站网,确保旱情、灾情信息和抗旱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4.1.2.6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旱情、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提早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补救。
4.1.3预警支持系统
4.1.3.1干旱风险图
各级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干旱风险图和人饮风险图,并以此作为指挥部制定抗旱减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4.1.3.2编制城乡抗旱预案或应急调水方案,积极主动防抗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4.2预警
4.2.1干旱预警
干旱预警等级主要参考《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的旱情评定指标来确定。农业干旱以连续无雨日数、降雨距平值,区域综合受旱面积比例,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城市干旱以缺水程度为评定标准,两种干旱均为四个等级,即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
参照河北省规定制定我市旱情预警等级,A级预警为多个县(两个以上,下同)发生特大干旱,市区或多个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B级预警为一个县发生特大干旱或多个县发生严重干旱,市区或多个县城区同时发生严重干旱;C级预警为多个县或多个县城区发生中等干旱;D级预警为多个县发生轻度干旱或多个县城区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2.2预警信息发布
C级、D级预警信息原则由受旱县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报同级政府备案;A级、B级预警信息由市抗旱指挥部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通过电台、电视台和唐山劳动日报予以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应急响应等级与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抗旱工作目标。
5.2 A级响应
5.2.1工作会商。由市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分析旱灾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
5.2.2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抗旱救灾工作会议,发出以防救结合措施为主的抗旱救灾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把抗旱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投入抗旱救灾工作;组织市级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协助灾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发布红色预警,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防总、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做好旱灾情的统计,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报同级抗旱指挥部,争取省特大抗旱经费。
5.2.3部门联动。
(1)市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密监测旱情灾情和发布抗旱救灾情况的动态反映,增加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
(2)水务部门要坚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农村人畜饮用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和应急工程修复建设,积极检修抗旱设备,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组织抗旱服务队,帮助灾区开展抗旱提水、送水服务,安排好旱区灾民的饮水应急工作;提出抗旱经费使用计划;组织抗旱物资的调配、储备、供应和管理工作;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解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3)气象部门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每日向市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提供逐日雨量、蒸发、气温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随时监测云图,开展人工增雨,并提出抗旱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