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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对安徽舜盛等3家水泥生产企业不再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对安徽舜盛等3家水泥生产企业不再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
(皖价商〔2009〕96号)


各有关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省电力公司:

  经省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工作小组办公室核查验收,安徽舜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水泥生产企业(名单附后)因淘汰类生产设备已经拆除,转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5月用电量起,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附件: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水泥企业名单

省物价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 经 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水泥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属 地

已淘汰、拆除设备类型

改造转产

情况

1

安徽舜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东至县桐安水泥厂)

东至县

Φ2.5m×8.5m 机立窑1座

Φ1.83m×7m 球磨机2台

粉磨水泥

2

和县宏晶水泥有限公司

和 县

Φ2.85m×10m 机立窑1座

Φ1.83m×7m 球磨机1台

粉磨水泥

3

宣城市阳光水泥有限公司

宣城市

Φ3.2m×11m 机立窑1座

Φ2.2m×7m 球磨机2台

粉磨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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