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对安徽舜盛等3家水泥生产企业不再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
(皖价商〔2009〕96号)
各有关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省电力公司:
经省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工作小组办公室核查验收,安徽舜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水泥生产企业(名单附后)因淘汰类生产设备已经拆除,转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5月用电量起,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附件: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水泥企业名单
省物价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 经 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水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属 地
| 已淘汰、拆除设备类型
| 改造转产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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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舜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东至县桐安水泥厂)
| 东至县
| Φ2.5m×8.5m 机立窑1座
Φ1.83m×7m 球磨机2台
| 粉磨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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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和县宏晶水泥有限公司
| 和 县
| Φ2.85m×10m 机立窑1座
Φ1.83m×7m 球磨机1台
| 粉磨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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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城市阳光水泥有限公司
| 宣城市
| Φ3.2m×11m 机立窑1座
Φ2.2m×7m 球磨机2台
| 粉磨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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