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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09〕35号)


白云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泥公司)资产处置在省高院的主持下已完成以物抵贷、资产转让工作,目前已进入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阶段。为使水泥公司的资产移交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水泥公司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 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冯亚元(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罗 进(市工商公司董事长)

  成 员:张德刚(市维稳办副主任)

      邓德明(市信访局副局长)

      朱志刚(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孟凡勇(市总工会副主席)

      冯清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于惠志(市监察局副局长)

      袁云龙(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邹 义(市国资委处长)

      田利民(市工商公司副总经理)

      王雪珍(市工商公司劳动人事部部长)

      王 红(市工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祝义廉(市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 骥(贵州慧原律师事务所)

  二、工作目标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泥公司资产移交及职工分流安置过程中职工队伍及其他债权人的稳定,顺利完成水泥公司改制重组及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政策。

  四、工作职责

  (一)做好水泥公司改制期间职工、其他债权人的稳定工作,维护企业改制正常工作秩序,确保资产清理移交、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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