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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花溪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区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花溪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区推进指挥部”,由市委副书记李涛任指挥长,市政府副市长帅文、徐恒任副指挥长,花溪区及市直各部门为成员的组织机构,按照总体推进,重点突出,高水平、高效率推进花溪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规划先行,示范带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充分征求农民意愿,按照“群众自愿修建、相对集中连片、示范效果明显”的要求,大力倡导自然分布,聚散相宜,错落有致的建房,不搞大拆大建。同时在充分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试点村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整治标准和阶段要求。要以“六点一线”为重点,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典型引入,以点带面,指导示范区和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深入开展。

  (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支两委要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开好村支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寨小组会、家庭动员会,做好对农户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发挥农户的主体作用,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要建立村民监督小组、建设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对整治、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实行一事一议制度。

  (四)整合资金,保障投入。坚持农户为主、补助为辅的原则。采取财政投一点,向上级争取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办法,建立资金整合机制,整合涉农项目和涉农资金,形成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开展。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对农户自筹能力不足的采取小额贷款形式解决农户融资困难。

  (五)部门联系、加强指导。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花溪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区推进帮扶指导,并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确保按时完成。市建设局要组成工作组对花溪区的农村危房改造及相关工作进行驻点指导。

  (六)按图施工,确保质量。花溪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引导农户参照《新农村建设推荐图集》和《农村危房改造图集》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改造,要提高农村危房改造一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管理素质、专业水平,做好建房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不出现新的危房。要组织有建筑技能的返乡农民工,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等各项工作。同时,实施中要做到“不按推荐图集施工不予补助、达不到建筑质量标准不予补助、不按期完工不予补助”。对于部分劳动力匮乏的村寨,花溪区要组织生态民兵队伍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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