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奖代补”机制,以奖代拨,以补促投,对按照村庄规划、推荐图集、建筑质量、环境整治要求实施改造的乡村,给与补助和奖励。调动一切力量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村庄整治,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在农危房改造工程工作中,进度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不予补助,并要追究领导责任。
鼓励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流转,引进农业产业公司参与出资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同时农户也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参与农业产业公司生产经营,实现互利双赢。
(九)严格控制建房规模及工程质量。要引导困难群众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建筑面积,在解决基本居住问题后,再逐步对住房条件进行改善和提高,不能贪大求全,杜绝“宽房大屋”,防止因超标准超规模建房加重生活负担,形成新的贫困。
要根据我市地理地质结构复杂、地形地貌不尽相同等特征,因地制宜地建造不同结构的房屋,提高防抗灾害的能力,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要在各个环节从严把关,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新建房屋要按照《贵阳市新农村农民住宅推介图集》及《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介图集》并结合当地建筑风格,保持民族风貌建设,体现“一村一品”。
各区(市、县)及金阳新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与乡镇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要与危改户签订责任书,各区(市、县)及金阳新区要加强规划选址指导、审批,对不按照推荐图集施工、达不到建设质量和建筑风格以及不按期完工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各区(市、县)及金阳新区建设部门不予支付补助资金。
(十)统一采购,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各区(市、县)及金阳新区可以根据各地情况积极组织和统一预定、采购农村危房改造所需的相关建筑材料,保障提供质优、价廉、充足的建筑材料。也可积极引进符合环境保护、当地经济条件、建筑风格的建材生产企业,降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建设成本,统一建筑风格和保证建筑质量。
(十一)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分布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加强农房建设全过程的跟踪指导管理、各区(市、县)及金阳新区要加强乡镇村管机构与队伍建设,加强配备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人员、措施、责任”三到位。
鼓励和引导专业化社会组织为农村建设提供规划、建筑设计、施工、建材、竣工验收等全方位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建设的组织化水平和科技水平。充分发挥返乡农民工的一技之长,组织其它农民工进行培训,以乡为单位,建立返乡农民工建筑队,从事本乡农村危房改造。对于这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过程中,有一定施工专业水平、业务技能、安全规范和建筑特色的施工队伍,市建设局将给与积极的扶持和帮助,经考核合格,条件成熟时可给与颁发进入贵阳市建筑市场的施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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