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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整区(市、县)推进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整区(市、县)推进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发〔2009〕3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金阳管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整区(市、县)推进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予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整区(市、县)推进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九年六月二日

贵阳市农村危房改造整区(市、县)推进实施意见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直接关怀的重大民生工程。为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大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早日让全市农村住房困难群众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市委、市政府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区(市、县)推进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农村危房改造整区(市、县)推进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资金构成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区(市、县)推进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区(市、县)推进工作,改善和提高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水平,逐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加快城乡统筹步伐,造福于人民,为人民谋福祉。

  (二)目标任务。全市共有农村危房67168户,已改造完成13170户,尚有53998户(详见附表)待改造,其中;一级危房25162户(含地质灾害搬迁户2725户);二级危房18239户;三级危房10597户。

  (三)资金构成。按照黔危改办通〔2009〕4号《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助标准及比例测算(即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占50.97%,市补助资金占49.03%),共需补助资金35458.6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9759.6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6680.83万元,区(市、县)及金阳新区级补助资金9018.23万元。中央及省政府支持19759.61万元已于4月底全面下达,市级补助资金已安排2144.4万元,并再积极筹措补助资金4536.43万元及时到位,各区(市、县)及金阳新区管委会要确保区级补助资金9018.24万元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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