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新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09〕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新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推进新城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四月)
《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了11个新城,其中顺义新城、通州新城、亦庄新城为重点新城。为统筹加快推进新城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建设,按照本市“十一五”规划的整体部署,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要求,按照“五年打基础、十年成系统、十五年见水平”的总体安排,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水平配套,以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以区域为单元,以项目为抓手,把握好区域开发、项目实施、土地投放、资金引导四个关键环节,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优化政府投入方向,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优先实施外部联络系统,优先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优先抓好公共服务配套,优先促进产业发展,优先开发近期功能区域,分阶段集中解决问题,促进新城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二)工作目标。坚持新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适当超前,着力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水平和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将中心城功能调整与新城高水平建设同步进行,使重点新城成为承担中心城功能调整和人口疏散的主要区域,努力建设建筑特色鲜明、功能协调、人与自然生态和谐文明的新城。近期主要工作目标:
基本完成外部交通联络系统。到2012年力争每个重点新城有一条轨道交通;新城与中心城、与规划重点镇以及相互之间实现快速顺畅连接。基本完成骨干性基础设施配套。到2010年重点新城内部规划路网架构基本形成;实现每个新城有一座高品质中水处理厂;电力支撑和配电设施全面完成;全部实现集中供热。
基本完成区域功能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10年实现每个重点新城有一个区域医疗中心、一个公共体育馆、一个多功能影剧院,教育硬件设施和质量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