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胜区市县的决定
(大政发【2009】4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0件实事,积极开展“畅通工程”、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活动,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全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在2008年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西岗区、甘井子区、金州区3个区“2008年度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胜区”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