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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三农”保险市场,支持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代理“三农”保险业务,增加参保险种和参保农户,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规范保险服务,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十一)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大力开展信用企业、信用单位、信用社区、信用村镇等创建活动,建设“信用汉中”;支持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形成全社会共享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信用评级机制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征集、评估和使用的网络化;建立企业信息查询机制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要制订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奖励机制,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三、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十二)建立金融运行协调机制。完善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与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与金融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项目融资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建立与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调动各方面金融资源服务于我市发展。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要灵活运用好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窗口指导。支持各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维护我市金融稳定和金融秩序。

  (十三)制订对县域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投放的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对照新增贷款的数额给予一定比例奖励的办法,在制度安排和财政资金支持上,引导信贷资金流向农村,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十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整合政府财政资金,改善生产性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及其他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以财政出资为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从根本上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对发生的损失进行分担补偿。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运用财政资金为设施农业、养殖业、果业、农产品加工业参加保险提供保费补贴,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增强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通过投保实现对农户增信,提高其融资能力。

  (十五)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及时掌握国内金融机构发展的规划、区域分布意向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制订优惠政策,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法,宣传我市发展优势,吸引更多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来汉发展,繁荣我市金融市场,进一步提高金融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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