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扩大内需促进汉中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扩大内需促进汉中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
(汉政办发〔200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和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扩大社会消费,发挥内需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保持我市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营造宽松的货币信贷环境

  (一)增强货币政策工具导向作用。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周期,加大支农再贷款调剂力度,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期限、额度和发放时机,切实发挥其杠杆作用,引导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扩大支农信贷投放。对地震重灾区金融机构申请支农再贷款的,执行较现行支农再贷款利率更低的优惠政策。继续对农村信用社执行相对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认真落实把农村合作银行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与涉农贷款发放情况相挂钩的激励政策,为农村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应不低于70%。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应向县域及以下延伸服务,适当加大和下放对县级分支机构授权授信的力度和权限。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县域分支机构组建步伐,延伸服务触角。农村信用社要继续保持县级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继续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持续稳定增加“三农”信贷投入。

  (三)信贷投放要坚持量质并重。一是信贷投放总量要与经济发展需求相匹配。全市金融机构全年信贷投放增加额不应低于40-60亿元,贷款投放达到70-90亿元。二是全力满足“三农”信贷资金需求。全年涉农贷款增速要高于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速。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力争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速。

  二、主动配合重大项目建设

  (四)加强项目衔接。金融机构要围绕国家扩大内需的重点领域和投资方向,加强与政府、企业的沟通衔接,按照“保投产、抓续建、争开工、促前期”的要求,主动了解全市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具体安排和发展要点,结合自身信贷经营特点,锁定支持帮扶的重点企业、项目和产品,建立信贷支持的项目池。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