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200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含3000元)

执行市级标准

 

打印机、速印机、刻录机

 

投影机、UPS电源

 

摄影、摄像、录音设备

 

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及其它网络设备)

5000元以上

(含5000元)

执行市级标准

 

计算机软件(开发)

5000元以上
  (含5000元)

执行市级标准

 

3、家具

5万元以上
  (含5万元)

1万元以
  (含1万元)

 

4、奖牌、锦旗

100面以上
  (含100面)

50面以上
  (含50面)

 

5、专用设备

 

 

 

电梯

 

 

 

锅炉

 

 

 

通讯设备

1万元以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