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
(延政发〔2009〕9号)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农户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有效对接的主要途径,也是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快速稳步发展,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
延安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延安市人民政府令42号)要求,组成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专家组,对2006年度和2007年度申报的38家农业产业化企业从资产规模、经营状况、带动农民增收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评定,最后,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延安常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企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了进一步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全市农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苹果为主的绿色产业发展决定》(延市发〔2007〕13号),对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31家企业,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授牌一个。
市政府希望被认定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精益求精,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整体效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进一步发挥对农业产业的带动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1、延安市首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延安市第二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延安市首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延安常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陕西延川红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吴起县社会福利总厂
4、延河草业有限责任公司
5、延安华联锦园沙棘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6、吴起醋业有限责任公司
7、志丹县鹏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8、陕西省志丹县羊绒精梳厂
9、陕西兴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富县宏佳果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