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延政发〔2009〕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措施,实现我市2009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3%的预期目标,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工业保增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旬快报和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13个县区和市属的规模以上企业及市域内中、省企业的监测。由市统计局与市经委共同建立工业经济运行旬快报和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增强及时性、前瞻性、预见性,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生产要素的保障。煤炭、电力、石油、铁路、公路等相关部门,要切实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和公路、铁路的运输畅通,进一步促进石油、煤炭等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供应。加强铁路、公路运力协调,最大限度地保证工业产品的铁路运输和不可拆解大件工业装备公路运输畅通。
三、继续做好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今年省上对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但流动资金贷款困难的企业按省、市财政各负担50%的比例给予贷款贴息,最近又将期限延长到2009年6月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贴息资金,尽可能多的撬动银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
四、增加重要生产、建设物资储备。抓住当前部分原燃材料,建设物资市场价格较低的机遇,鼓励和支持企业储备一定数量的钢材、有色金属、建材和原材料。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物资储备,为后续发展创造条件。
五、大力促进工业产品销售。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和落实扩大企业产品销售的政策措施,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产品推介、贸易洽谈活动,帮助企业扩大对外销售,不断开拓市外、省外、国外市场。同时,加强市内企业之间、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对接,大力推进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延安卷烟厂、黄陵矿业公司等大型企业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市内相关配套产业的对接,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采购使用本地产品,提高工业产品的市内采购率,支持地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