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在全省纺织行业开展产品质量振兴工作的通知
(川经轻纺函〔2009〕460号)
有关市经委、企业:
为确保我省纺织行业加快结构调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推动企业增强产品竞争力,促进品牌建设,根据国家《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我省纺织产业振兴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省纺织全行业开展纺织产品质量振兴活动。请有关市纺织主管部门和省内有关纺织企业积极支持和参加,具体相关工作事项安排见附件。
附件:1、纺织产业产品质量振兴工作活动安排
2、产品质量普查表(表1-表4)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纺织产业产品质量振兴工作活动安排
本项工作由四川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负责,检测中心必须保证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并及时将查出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给企业,具体产品质量工作活动安排如下:
一、检测服务分为企业送检和随机抽样检查两部分。2009年上半年,由企业按本通知第(三)条要求随机抽取样品,并于5月17日前送检测中心(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二号五楼。电话:028-87761334、87777564)。检测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对送检产品进行检测及结果的反馈。
二、送样同时填好相应表格附送。要求各项指标数据准确、真实。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有特殊要求、自定企业标准(如用于军工、出口或按合同要求加工等)必须加以说明,并附相应标准或具体内容。
三、本年度质量普查产品重点为:
1、已获1-8届“四川省名牌”称号的产品;
2、拟申报第9届“四川省名牌”称号的产品;
3、已获国家或地方财政创新及技改资金支持企业的产品。
4、量大面广的主导产品;
5、高新技术含量高的特色产品。
四、送样同时按规定缴纳检测费用,检测中心应给予不高于20%的检测费减免优惠。
五、各类产品送样具体要求:
1、纱线类:棉、麻及化纤纯纺、混纺纱线。每个品种取30个管纱(需做十万米纱疵项目的品种增加五个筒子纱),并注明纱线号数、原料及混纺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