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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封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因经营措施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林木生长不良,林分(带)功能与效益显著低下的林分。

4 林地封育适用条件


  封育林地的范围原则上为2005年前营造并经竣工验收的生态公益林,重点封育连续面积在100亩以上、以林业养护社养护管理为主、处于重要景观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1 品种单一、种植密度过高,林地稳定性和林相结构较差的林地。
  4.2 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影响,林木生长不良,林木保存率低于60%,郁闭度低于0.4的林地。
  4.3 不能满足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栖息保护或其他功能要求,需要进行林相调整的其它林地。

5 封育作业设计

  5.1 封育区规划
  在林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森林经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已有资料及调查资料,进行生态公益林林地封育规划。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封育范围、封育条件、封育方式、封育技术措施及封育成效预测等。
  5.2 作业设计调查
  全面了解林地封育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和植被状况,具体包括:
  5.2.1 自然环境条件:包括封育区的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
  5.2.2 社会经济条件:包括当地人口分布、交通条件、农业生产状况、人均收入水平、农村生产生活用材、能源和饲料供需条件及今后当地发展前景等。
  5.2.3 植被状况:包括当地曾分布的自然植被类型,现有天然更新和萌蘖能力强的树种分布情况,以及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
  5.3 作业设计
  林地封育作业以封育区为单位,包括以下内容:
  5.3.1 封育区范围:确定封育区面积与四周边界。
  5.3.2 封育区概况:明确封育区自然条件、森林资源和封育区地类与规模等。
  5.3.3 封育方式:主要采取补植、更替、间伐、抚育等方式。
  5.3.4 封育年限:根据封育区现状及封育目标确定。
  5.3.5 封育组织和封育责任人。
  5.3.6 封育作业措施:包括以封育区为单位设计围栏、标志等设施和巡护、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措施;以小班为单位设计育林、培育管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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