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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专家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指导意见的通知

  1.一般重症。早期神经系统受累表现为肌阵挛、精神差、嗜睡,头痛、呕吐等;病情进一步发展时,除上述症状加重外,还出现肢体震颤、无力、肌张力低下、眼球震颤或眼球运动异常、异常哭闹、惊恐眼神及表情等。
  2.危重症。神经系统受累进一步加重即进入心肺衰竭期(神经源性肺水肿期),表现为呼吸急促、心率增快、血压增高、哭闹烦躁不安、四肢末端凉、皮肤发花等,严重者肺出血、血压下降或测不到、昏迷等。
  ㈢及早干预,及时救治,规范用药,积极阻断一般重症病人进展为危重症病人。
  1.脱水剂治疗规范到位:神经系统受累初期甘露醇1.0g/kg?次,每6小时一次,20~30min静脉注射;症状较重或治疗后病情加重者甘露醇1.0g/kg?次,每4小时一次,20~30min静脉注射,必要时加用速尿或甘油果糖。
  2.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总量2g/kg,分2天给予。
  3.酌情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参考剂量:甲基泼尼松龙1~2mg/(kg?d);氢化可的松3~5mg/(kg?d);地塞米松0.2~0.5mg/(kg?d),病情稳定后,尽早减量或停用。个别病例进展快、病情凶险可考虑加大剂量,如在2-3天内给予甲基泼尼松龙10-20mg/kg?d(单次最大剂量不超过1g)或地塞米松0.5~1.0mg/(kg?d)。
  4.其他对症治疗:降温、镇静、止惊。
  ㈣危重症治疗。
  1.正确掌握上机指征,根据病情需要适时插管机械通气。各项参数根据病情及时调节。
  2.保证有效循环血量及灌注,尽量避免渗漏综合征发生,适时适量人工胶体、白蛋白及血浆滴入。
  ㈤无皮疹但神经系统损害提示EV71感染者,应高度重视,单独隔离治疗。
  ㈥规范转诊流程。严格按照《关于重点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中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鲁卫发电〔2009〕1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手足口病患儿转诊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09〕28号)要求做好患儿转诊工作,一旦出现神经系统受累症状,应在上级定点医院专家指导下予以积极处理,必要时在转诊前开通输液管道,暂时救治(如应用甘露醇及激素)后及时转至市级定点医院;病情危重者就地抢救不能转诊。各市接诊的手足口病患儿原则上就地治疗,不得擅自转诊至其他市的定点医疗机构,确有特殊情况如家属强烈要求、经会诊具备转诊条件且经接收方医院同意的,家属签字并报双方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规范要求进行转诊。
  ㈦医疗文书书写要严谨规范。
  ㈧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留观皮疹、发热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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