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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食用菌菌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大力整顿食用菌各级菌种厂。要加大对无证生产经营菌种单位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三级菌种场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菌种生产业户的数量及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对抵制和拒绝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净化菌种市场。各地要将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底前报省食用菌工作站。

  (二)加快食用菌标准的宣传,加强生产指导。

  (三)严格各级菌种包装规范,确保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生产。

  (四)加大各级较大型菌种厂的菌种监测力度。菌种在出厂前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合格,同时要在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市场准入等五个环节加强管理。确保食用菌菌种监测合格率在95%以上,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率在90%以上。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省食用菌工作站将按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全省开展食用菌菌种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农业、蔬菜、食用菌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要选调得力骨干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并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做好食用菌菌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技术培训。食用菌菌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各级农业、蔬菜、食用菌主管部门不仅要加强系统内配合,还要强化与外部横向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全省食用菌菌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成效。为配合全省食用菌菌种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高菌种厂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质量意识,解决办理许可证对菌种厂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要求,省厅将于7月中旬举办第五期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人员、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培训班。

  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更要着眼于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达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提高全省食用菌菌种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建立菌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准出、质量追溯、包装标识,售后服务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菌种质量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四是增加经费投入,保障工作需要。开展食用菌菌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暨山东省食用菌菌种专项整治行动,需要经费作保障,各级农业、蔬菜、食用菌主管部门要积极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在宣传、培训、督查、检测、打假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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