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各地要严格按照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实施优惠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36号)规定,落实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过程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减免有关费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严禁截留、挪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加强城乡分类指导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关于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08]23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做到每一所学校都有建设性详细规划,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时间、资金渠道、责任领导等,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各地要切实加强城乡分类指导。城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重点要通过改扩建增加学位,或者与有关方面实行资源共享,使生均资源达到基本要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普遍突出的大班额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重点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使之合格达标。在软件建设上,也应区别城乡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软件建设,着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各地要在按照经济、适用、效益的原则,加强硬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大力加强软件建设,完善学校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加强校长培训,通过培训交流,提高校长管理能力。要安排城镇优秀学校领导到农村项目学校挂职,组织同地域学校优秀教师到项目学校任教,以及组织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项目学校巡回讲课等,切实提高项目学校师资水平和教学能力。
2、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各地要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的办学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和安全卫生管理,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各地要把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作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重要任务落到实处,为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
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办学,做到不举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方案开课,做到不加班加点成建制补课。要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位学生,并采取有效措施改造薄弱学校,帮助学习和生活困难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