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2009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滁政办〔2009〕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提升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确保2009年插秧机保有量和机插秧面积在2008年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增长,根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机专业会和全省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9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
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是全面提升水稻单产、质量、效益的重要手段,是我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水稻栽植环节重点推广的主要技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和科普赶集等宣传形式,把宣传工作深入到乡村院落、田间地头,广泛宣传水稻栽植机械化技术优势。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了解和认识。要充分发挥种粮大户和示范户的示范作用,让农民带动农民,让市场推动发展。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召开1-2次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现场会,进一步扩大宣传面,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扶持,进一步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
2009年,中央和省将继续对购买水稻插秧机、育秧机组实行重点补贴,即对购买水稻插秧机、育秧机组的农户执行50%的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累加补贴20%)。各县市区在中央和省两级补贴的基础上,可对购买水稻插秧机、育秧机组的农户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和引导农民开展机插秧。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购买插秧机继续实行优先支持,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要积极开展机插秧作业补贴和机插秧政策性保险试点,探索机插秧作业补贴办法和机插秧保险模式,降低作业成本,增强抗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