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09〕17号)
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关于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城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城市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和管理领域延伸,形成“责任明确、分级负责,责权对等、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基本原则
在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管理工作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完善分局功能,执法重心下移,管理全面覆盖,市区齐抓共管。
(一)市城管执法局是市政府专司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门,承担着城市管理的职责,是责任主体单位。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综合协调、执法保障和行政执法的督促、指导、考核、行政审批等。
(二)为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优势,借鉴外地的做法,将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权下放到琅琊区、南谯区和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垃圾的中转、运输、处理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市容环境卫生的宏观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对三个区环卫清扫保洁工作的督查与考评。
(三)保留分局建制,增设开发区分局,充实三个区城管执法分局力量,全面推进“7+x”模式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执法范围做到辖区内“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三个分局管理范围覆盖滁州市城市规划区的全部(面积95平方公里)。
(四)市城管执法局将执法人员分配到三个区分局,具体执法活动和行政处罚权由三个区分局行使。
(五)全面推进城市“棋盘式”管理,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定奖罚。三个区分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下设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占道经营、占道堆放、乱贴乱画、绿化美化等行使行政执法权,并对各街道、社区的清扫保洁工作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