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力促进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建设。在加快建设政府标准化和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同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技术标准服务机构,并面向全社会提供技术标准服务;按照产学研有机结合、持续创新能力强、促进产业提升与发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国内国际认证咨询、具有检验检测等资质的发展方向和要求,加强技术标准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保障支撑能力。
(九)加快农业标准化发展步伐。建立和完善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配套,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的我市农业标准体系,重点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并完善企业标准体系,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机结合,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探索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品牌途径,发展精品农业,建成一批区域特点明显的品牌农业示范区项目,逐步实现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贮藏保鲜和批发销售等环节的标准化。
(十)大力推动服务标准化工作。积极推动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新兴领域和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在金融、物流、餐饮、旅游、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社区服务等领域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或园区,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制定相关服务标准,加大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力度,以标准化手段提升主导服务业的竞争能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服务标准化覆盖范围,增强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十一)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抓住我市创建中国文明城市和承办第七届城运会、建设数字南昌等有利时机,运用标准化的手段,制订一批城市建设、管理、服务标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宣贯和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促进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发展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整体提升城市的标准化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委、财政、经贸、外经贸、商贸、科技、市容、城建、农业、林业、工商、文化、卫生、旅游、环保、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及相关协调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质监部门要对标准化战略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发改委、财政、经贸、外经贸、科技、市容、城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科技奖励得到落实。农业、林业、工商、文化、旅游、商贸、环保、卫生和社会公共服务等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有履行标准化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