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数据整理与精度验证。数据整理及统计:按着统一标准,以旗县为单位,分别按调查内容进行原始调查数据的电子化、制作各类图件、数据汇总统计,以及不同时期调查数据的对比分析等。成果精度验证:对调查的结果,采用抽样检查的方法,到实地直接验证结果的准确性;依靠其他来源的数据与本次调查结果相对比验证。终审: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审核小组,对盟市、旗县调查成果进行抽查、修正,直到合格。依照相关法规及政策,及时公布本次调查成果。
(三)技术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根据需要制定和完善技术规程。“草原分类系统”将在总结全国第一次草原调查制定的分类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本次调查新的特点和新的需要进行完善。
基础底图采用1∶10万或1∶5万地形图,面积较大的牧业旗可采用1∶25万地形图。遥感数据以TM影像数据为主,ETM、SPOT影像数据为辅助。遥感影像几何校正精度误差不超过两个像元,图斑解译过程中边界漂移小于两个像元。样地密度根据调查区域的自然、交通条件和影像特征确定。一般平均100-150平方公里布设一个样地。
旗县级图件采用1∶10万或1∶25万比例尺,盟市级图件采用1∶50万比例尺,自治区级图件采用1∶100万比例尺;最小图斑面积在1∶10万比例尺图件为10平方毫米,1∶25万、1∶50万比例尺图件为4平方毫米,1∶100万比例尺图件2平方毫米。面积平差根据国家测绘规范、规定进行,误差小于1%;草地类型划分精度达95%以上;产草量测定精度达90%以上;草原退化调查精度达85%以上。
(四)草原数据库系统建设
在结合已有的数据库基础上,根据本次调查建立的数据库规范全区草原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开展全区、盟市、旗县及苏木乡镇等不同尺度的数字化草原体系的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开发全区不同层次的GIS数据库管理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输入、查询检索、数据处理、信息发布等功能的草原信息化管理。
三、调查成果
(一)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资源调查报告;
(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调查报告;
(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资源类型图,分盟市、旗县草原类型图;
(四)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资源等级图,分盟市、旗县草原等级图;
(五)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分布图,分盟市、旗县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分布图;
(六)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资源数据库,分盟市、旗县草原资源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