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文件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9]4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8]12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云南省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一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云南省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8]122号,以下简称《通知》),促进云南省奶业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充分认识奶业发展面临的危机与机遇
婴幼儿奶粉事件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给婴幼儿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给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更使我国奶业发展陷入严重的困难和危机,为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解决奶业面临的困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在下发《意见》的基础上,又研究制定了《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各地、各部门化危机为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整改,全面加强以质量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将奶业发展推向新阶段。各地、各部门要紧抓机遇,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解决我省奶业发展中存在的养殖规模小,养殖方式落后,市场秩序不规范,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奶制品业布局不合理,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把我省奶业整体素质和效益提高到—个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09年10月底前,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完善检测检验手段,加强市场监管,使奶业发展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迈出重要步伐。
(二)到2011年10月底前,在推进规模化养殖、优化加工布局、完善服务体系,以及完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取得实质进展。力争高产奶牛比例达到30%以上,泌乳奶牛年平均单产达到4.5吨左右;全省奶牛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到30%以上;乳制品生产企业完成生产规范改造,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我省奶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生产水平和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奶业整体素质和效益达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