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认真执行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开展卫生监测与评价,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⑷组织承担对参加十一运会医疗保障工作的医务卫生人员开展传染病报告、诊治和应急处理的专项培训,提高识别各类传染病特别是罕见的输入性传染病的能力,落实传染病疫情专报制度。
⑸做好传染病诊断用试剂、预防用生物制品、预防用药品、消毒除害用药品和器械的储备工作,做好传染病突发疫情调查处理的应急准备。
⑹承担十一运会比赛、接待任务的场馆、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必须认真开展单位内部的除“四害”工作,确保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并对工作人员加强卫生宣传教育。
2、比赛期间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⑴建立十一运会期间的传染病疫情专报制度
①为十一运会服务的医务卫生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工作人员均为义务疫情报告人。
②为十一运会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要密切注意十一运会相关人群的身体健康状况,实行发热病例、腹泻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如发现鼠疫、霍乱、甲型H1N1流感、伤寒、病疾、甲型肝炎、流行性感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手足口病、出血热等甲、乙、丙类急性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立即进行电话报告,并同时由收治医院进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⑵做好十一运会期间的传染病疫情常规报告
①各区县卫生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
传染病防治法》,及时做好各类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
②在非十一运会相关人群中发现鼠疫、霍乱、甲型H1N1流感病例或者乙类、丙类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当立即电话报告。
⑶突发疫情的应急控制
①十一运会期间,一旦在相关人群中发现传染病疫情,其疫情发生地赛区项目竞赛委员会和当地卫生部门应当立即指派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队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在疫情波及或者扩散的区域,当地政府应当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及时组织卫生、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环保、药监等有关部门采取下列相应的疫情控制措施:
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进行隔离治疗;组织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病原携带者进行检疫、医学观察,给予必要的预防服药或者应急接种;
加强自来水和其它饮用水的管理,保护饮用水源;开展消毒除害,消除病媒昆虫、鼠类和其它染疫动物;加强人畜粪便管理,清除垃圾、污物;
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易使传染病传播扩散活动的卫生管理;及时供应控制疫情所需的药品、生物制品、消毒除害药品和器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