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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第十一届运动会鼠疫突发疫情处置等30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保障措施
  ㈠物资保障
  1、各级辐射事故医学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有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应急物资配备与更新、培训与演习,保障辐射事故情况下医学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2、配备必备的医疗设备,包括现场检测和医疗救治设备等,根据国家核辐射医疗救治一类基地配备标准进行配备。
  3、配备医学应急药箱及个人防护用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配备足够数量并有效的放射损伤防治药物、放射性核素阻吸收和促排药物、污染防护服、带呼吸器的防护面具、带滤膜的防护口罩、防护靴、防护手套等;
  4、辐射剂量检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计,X、γ射线巡测仪,中子检测仪和α、β表面污染检测仪等。
  5、其它应急设备及物资,包括核辐射应急监测车、担架、救护车等。
  ㈡技术保障
  1、成立放射卫生专家组,就突发核与放射事件的调查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对十一运会赛事期间特殊、重大的突发放射卫生问题提出咨询建议和技术指导。
  2、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公众广泛开展核和放射事件医学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时的心理承受能力,注意心理效应的防治。宣传内容包括核辐射的一般知识、核与放射事件的危害及防护措施、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可能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公众应采取的正确态度和行为等。

  附:核辐射事件医学应急处置流程(略)

第十一届运动会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处置工作方案

  为应对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确保十一运会顺利举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后, 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十一运会圆满成功。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十一运会期间我省突发化学中毒事故预防和发生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含化学恐怖袭击)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处置;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整合信息、资源共享。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负责统一指挥全省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防控工作。成立由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等有关专家组成的突发化学中毒专家组和应急处置队伍,负责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评估、调查和防控工作。各赛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在赛区组委会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劳动、安全、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可能存在的突发化学中毒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对存在安全卫生隐患的责任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要报请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验收。各赛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对相关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应急处置
  ㈠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及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程度,由重到轻分为突发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化学中毒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1、突发特别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Ⅰ级)
  是指突发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100人以上中毒,或者10人以上死亡,组委会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化学中毒事件。
  2、突发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Ⅱ级)
  发生急性化学中毒50人以上99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上。
  3、突发较大化学中毒事故(Ⅲ)级
  发生急性化学中毒10人以上49人以下,或者死亡4人以下的。
  4、突发一般化学中毒事故(Ⅳ级)
  发生急性化学中毒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㈡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
  赛会期间,一旦发生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应立即根据事件性质设立应急指挥部,调配应急救援队,迅速开展现场救治。省级化学中毒应急指挥部由组委会医疗卫生部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县(市、区)两级化学中毒应急指挥部的设立参照省级情况执行。
  2、应急专业技术机构
  ⑴省级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为国家指定的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担负我省及周边地区化学中毒事故伤病人员的集中救治及危重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平战结合原则,在医院内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ICU、化学中毒信息和专家库、化学毒物检测中心和化学中毒康复中心,开展相关医学研究和技术培训,制定各种化学中毒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化学中毒救治的物资储备,负责指导市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的工作。
  ⑵市级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各市至少指定一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市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负责全市化学中毒事故伤病人员的集中救治工作,制定常见的化学中毒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积极配合省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的工作,确保化学中毒事故危重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⑶县(市、区)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站: 各县(市、区)至少指定一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当地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站,负责辖区内化学中毒事故伤病人员的初步救治工作,分类救治,及时转运危重伤员,积极配合市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的工作。
  ⑷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医疗救援队:省、市两级必须建立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医疗救援专业队伍,原则上由各级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负责组建,并负责化学中毒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治工作。
  ⑸各级医疗机构:制定并落实化学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救援能力。当化学中毒事故造成的伤病人员较多时,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有关指令,负责派出紧急医疗救援队伍赴现场参加医疗救护工作,及时调配医疗力量,收治现场分流的伤员。
  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做好事故现场卫生学评估,进行化学品监测,提出划分监测区、控制区、安全区域边界及中毒防护的建议。
  ㈢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
  按化学中毒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响应。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根据有关的规定由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首先负责先期响应并组织实施;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负责较大(Ⅲ级)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一般(Ⅳ级)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救援应急响应。
  2、应急响应措施
  ⑴当Ⅰ、Ⅱ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发生时,组委会医疗卫生部作出以下响应:
  ①立即启动省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组委会和省人民政府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医疗卫生救援情况。
  ②立即启动省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工作,派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协助抢救伤病人员。
  ③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检测、评估,以确定中毒化学品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防止化学品继续对人员造成健康危害。
  ④召开专家组会议,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并向组委会提出进一步的处置建议。
  ⑤在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国家卫生部支援。
  ⑵当Ⅰ、Ⅱ、Ⅲ、Ⅳ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发生时,赛区的市、县(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参照组委会医疗卫生部响应程序,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响应行动,并按要求及时向赛区组委会、本级人民政府和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报告救援情况。在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支援。
  ㈣信息的接警和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当地中毒医疗救援基地,以便先期处置。
  2、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报告或通报后,应在2 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3、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接到有关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报告或通报后,应在2 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组委会医疗卫生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4、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接到Ⅰ、Ⅱ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报告或通报后,应在2 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组委会、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卫生部报告。
  ㈤应急响应的终止
  化学中毒源头得到有效控制,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中毒事故发生48小时后未再出现新发中毒病人;并且,Ⅰ、Ⅱ级突发事故经省级应急指挥部批准,Ⅲ级经市级应急指挥部批准,Ⅳ级经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批准,方可中止应急响应。
  六、保障措施
  ㈠技术保障
  各赛区要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利用现有资源,指定建设省、市、县(市、区)三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机构。组建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包括专家组、应急处置队和医疗救援队),省级总人数不少于30人,市级总人数不少于20人,县(市、区)级总人数不少于10人(以上人数为参考人数,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㈡后勤保障
  根据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的实际工作需要,被指定的各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机构要在赛区组委会的统筹下,进行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的配备,并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㈢药品储备
  根据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的实际工作需要,被指定的各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机构要在赛区组委会的统筹下,进行化学中毒急救药品的常量储备。急救车中要常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急救药品,各医院药房要有一定库存量,并掌握急需时的供药渠道。
  七、附录
  (详见山东省卫生厅网:www.sdws.gov.cn)
  附录1: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略)
  附录2:突发化学中毒伤员医疗救援方案(略)
  附录3: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略)
  附录4:急性硫化氢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略)
  附录5:急性甲醇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略)
  附录6: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略)
  附录7:氰及腈类化和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略)
  附录8:致痉挛性杀鼠剂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略)
  附录9:单纯性窒息性气体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略)
  附录10:砷化氢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略)
  附录11:芥子气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略)
  附录12: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略)
  附录13:路易氏气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略)
  附录14: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略)
  附录15:XXXX事件院前应急救治伤亡情况统计表(略)
  附录16:伤病员情况单(略)
  附录17:主要急救药品清单(略)

第十一届运动会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方案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学性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导致水质不达标,造成生活饮用水无法饮用,或发生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流行,或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为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十一运会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妥善处置十一运会期间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确保一旦事件发生,能迅速查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保障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十一运会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加强水质监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强化监督,依法处置。
  三、组织机构
  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成立省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全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各项工作。组建省级专家组和应急队,负责全省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各赛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应急队,负责当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四、应急处置
  ㈠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分级
  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根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类原则,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级。
  特别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I级):由国家卫生部根据有关规定认定为特别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Ⅱ级):因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源污染导致日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以上供水企业出厂水水质不达标,使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等受到重大影响;或者因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流行,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Ⅲ级):因水源污染导致日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供水企业出厂水水质不达标,使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等受到较大影响;或者因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流行病流行,人数超过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Ⅳ级):因水源污染导致日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以下供水企业出厂水水质不达标,使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等受到一定影响;或者因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化学性中毒和( 或)介水传染病流行,人数超过3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㈡应急处置原则
  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分级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报请赛区组委会协调相关部门一起采取应急措施。如属于水源水污染,有关部门应对水源进行应急处置;如属于法定传染病,则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怀疑是投毒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参与处置。
  赛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边抢救、边调查、边处置、边实施的原则,具体负责实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病人的医疗救治,事件的调查、取证、控制和查处,中毒原因分析推断等工作,并随时向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㈢信息的接警和报告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或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出现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病例,以及发生可能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的事件时,应立即向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报告。
  2、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专家组和应急队对事件进行审核和确认,经初步审核认为可能是或确认为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后,应立即向赛区组委会、当地政府和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报告。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一经确认,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的要求进行报告。
  ㈣现场调查
  应急队到达现场后,应迅速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过程、产生的后果以及已采取的措施,根据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开展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
  1、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过程以及当事人。
  2、污染物的来源、名称、性状、数量、污染途径、范围及程度,以及污染物的扩散趋势。
  3、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和污染范围,调查暴露人群数量和分布。
  4、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可疑污染的水源地、供水单位、输配水设备等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对事件地区的影响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个案调查、采集水样、人体排泄物、粪便、血液等,以确定中毒原因和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程度。
  5、对可疑污染的生活饮用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进行水质检测,结合现场调查的相关情况,以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6、做好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㈤控制措施
  1、经现场调查和监测,初步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后,在赛区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污染的范围和程度,如停止排放、关闭闸门、打捞污染物、引水清洗等。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和居民停止用水。同时,制定水质应急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污染趋势和动态变化。
  2、通知供水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强化水处理工艺的净化效果。如现有净化工艺不能控制源水污染时,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赛区组委会建议停止供水,启动临时供水措施。
  3、启动应急储备水源或采取临时送供生活饮用水时,应对送供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做好输送水管道、送水车、储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送供水人员的健康管理。对送供水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防止水质污染。
  4、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情况,增加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或分散式供水的监测样本和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及人群健康时,应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如污染造成环境恶化,危及居民健康时应建议组织疏散人群。对可疑供水污染区域内的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
  6、为防止可能出现的继发性介水传染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应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确保及早发现,有效处置。
  7、在生活饮用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单位恢复取水时,应指导供水单位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对出厂水、末梢水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8、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正面引导,消除公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㈥应急响应的终止
  生活饮用水污染物消除,水污染相关危险因素被有效控制,水质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出现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可终止应急响应。
  ㈦事件评估
  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评估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种类和性质、事件对社会、经济和公众心理及健康的影响、应急响应过程、调查步骤和方法、对患者采取的救治措施、调查结论、经验和教训等。评估报告上报赛区组委会和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
  ㈧责任追究
  调查结束后,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一届运动会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处置方案

  为保障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医疗卫生安全,预防、控制和消除赛事期间医院内传染病等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应对十一运会期间可能出现的医院感染暴发疫情,特别是医院内传染病暴发疫情,提高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医院感染暴发疫情的蔓延,保障第十一届全运会医疗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㈠明确责任,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㈡强化疫情监测,严格报告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掌握疫情动态,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分析。
  ㈢科学应对,果断处置。一旦发生医院感染暴发,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经及感染因素;果断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职责分工
  ㈠组委会医疗卫生部
  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负责指挥、协调处置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各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指挥和协调本赛区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㈡医疗机构
  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其它医疗机构负责医院感染病例的诊断、治疗、检测样本的采集,病人分流转运及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对相关人员采取医学隔离措施;对现场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暴发疫情的调查。
  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全省重大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医院做好感染病原体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分析;负责全省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与管理等工作。
  市、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负责辖区内较大、一般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医院做好感染病原体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分析;负责辖区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与管理等工作。
  四、监测、预警和报告
  ㈠监测
  各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院感染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要加强医院感染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院感染监测质量。
  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或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并付诸实施;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医院感染病原体及其耐药性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等,通过监测并定期分析监测资料,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倾向和隐患,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㈡预警
  各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应根据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监测网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提供的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并密切关注国内外传染病发生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㈢报告
  1、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上报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同时立即向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报告,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接到报告并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⑴ 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⑵ 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⑶ 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2、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⑴ 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⑵ 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⑶ 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3、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4、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见附件1)
  5、报告内容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内容包括: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医院感染暴发时间、病例数量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医院感染暴发的可能原因、医院感染病例处置情况及控制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五、应急处置
  ㈠应急响应原则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由事件发生地负责及时、果断处置。当地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医院感染暴发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逐级报告。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㈡调查与判断
  当医院感染发生率增高或在某一病区出现医院感染病例聚集现象,必须认真分析,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建立可行的诊断标准,避免因诊断标准失误扩大疫情或遗漏病例。病例可分为“确诊”、“假定”、“可疑”等不同等级,“原发”和“二代”等不同水平。通过实验室资料分析,初步确定病原类型,计算人群感染率、隐性感染和显性感染所占的比重,评价危险人群的免疫水平。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描述,计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科室或病房历年医院感染一般发病率水平,则判断有暴发(调查和判断医院感染暴发的具体程序参见附件2)。
  ㈢查找感染源
  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视医院感染疾病的特点,可选择病人、接触者、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的各种分泌物、血液、体液、排泄物和组织为标本,同时还应对有关环境和物品等采样。通过各种病原学、血清学检查仍然不能确定感染源时可以采用通过综合性分析初步确定几个可能的感染源。
  ㈣分析引起感染的因素
  对感染病人及相关人群进行详细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感染病人及周围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并进行分析,根据疾病的特点分析可能的感染途径,对感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确定感染途径。
  ㈤医院感染暴发的控制措施
  1.控制感染源。对病人和疑似病人应积极进行治疗,必要时进行隔离。
  2.切断感染途径。在确定感染爆发的感染途径后,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感染源污染的环境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正确的消毒处置,去除和杀灭病原体。
  3.对易感人群实施保护措施。必要时对易感病人隔离治疗,甚至暂停接收新病人。有条件时可以考虑对易感病人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技术。
  4.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时,除上述措施外,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积极查找病原体,加强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措施;明确病原体后,再按照该病原体的传播途径实施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确保不发生新的医院感染。
  5.在调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该医院今后的防范措施,必要时疾病控制机构要考虑其它医院有无类似情况,全面采取控制措施。调查结束后应尽快将调查处置过程整理成书面材料,记录暴发经过,调查步骤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此次调查的得失。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㈥医院感染暴发的预防措施
  1.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及早发现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加强临床上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尤其是某些特殊抗菌药物的应用;
  3.加强医院消毒灭菌的监督监测;
  4.加强医务人员手的清洁与个人卫生,如指甲卫生等;
  5.加强医源性传播因素的监测和管理,如消毒及无菌操作、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器械设备等;
  6.严格探视制度和陪护制度;
  7.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高危人群与主要感染部位的医院感染管理;
  8.及时总结和反馈临床上分离的病原体及其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9.开展对医院感染控制的宣传教育。
  六、事件评估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医院感染暴发事件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和其他相关资料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处置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引起医院感染暴发原因、造成的危害、采取的卫生应急处置措施及经验、教训,以及该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
  七、保障措施
  ㈠建立防控队伍
  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置队伍,由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有针对性地开展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能及职业防护的专业培训,并定期组织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模拟演练,提高应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㈡防控物资储备
  制定医院感染暴发事件防控工作所需物资的储备方案,并落实到位。包括医疗救护的药品及器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用品等,以保障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㈢建立、健全监测报告系统
  医疗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系统,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本地区医院感染监测网。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医院感染监测网的管理,保证医院感染监测系统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敏感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传染病监测报告的管理,收集、整理和分析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有关的信息资料,以供决策和指导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

  附:1.山东省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
  2.医院感染暴发的调查与判断程序(略)

  附件1:
  山东省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
  医院名称:            科室名称:

病人姓名:     病历号:

入院诊断:

1、

2、

性别:       年龄:

入院日期:     年  月  日

感染日期:     年  月  日

病原体检查:做   未做 

标本名称:

病原体:

1、

2、

感染诊断:

1、       

2、

易感因素:  有  无

抗菌药物: 使用  未用

侵袭性操作: 有  无

手术: 是  否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时

第十一届运动会传染病疫情管理保障方案

  为认真做好十一运会期间传染病疫情管理和预测分析,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确保赛事期间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根据省政府《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和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的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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