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报告并核实疫情。
2.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然后采样流调。
3.疑似病人医学观察。
4.无关人员撤离现场,进行终末消毒。
㈡消毒对象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1.环境:包括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各种物品表面。
2.空调通风系统本身:包括空调机组的表面、送回风管道系统的表面、冷凝水、冷却水等。
3.空调系统的关键部位:如过滤器(过滤网)、表冷器、加湿器、冷凝水盘、新风机组、开放式冷却塔、冷凝水、冷却水等。
4.空调系统风管管壁。
㈢消毒剂、消毒器械的选择及消毒人员防护
1.消毒剂:季铵盐或胍类消毒剂、75%医用酒精、二氯异氰尿酸钠、5%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手消毒剂等。
2.消毒器械:消毒机器人、移动式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手提式喷雾器、气溶胶喷雾器、消毒车等。
3.防护用品:耐腐蚀的隔离服,隔离帽,口罩(必要时全防护隔离面罩),水靴,耐腐蚀的手套,防护眼镜等。
4.采样器材:规格板,无菌棉棒,采样液,酒精灯等。
5.其它:足量的各种颜色的塑料袋、锐器盒、塑料盒、吸水棉垫、大塑料桶等配料器具。
㈣消毒方法
进入现场前,工作人员应根据要求做好隔离防护,测量被消毒对象的面积,计算出体积,估算消毒剂的用量,配置好预使用的消毒剂,现场消毒人员需做好防护。
1.环境消毒处理
⑴ 开窗通风。
⑵ 各种物品表面: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可用季铵盐或胍类消毒剂消毒,按使用说明书或根据风险评估选择浓度和时间。
⑶耐腐蚀的桌椅、窗台、地面、墙面等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要求执行。
2.空调通风系统消毒处理:根据消毒对象不同选用合理的消毒方法,按使用说明书或根据风险评估选择浓度、时间等。
⑴风管:先清洗,后消毒,使用评价合格的消毒剂,可采用喷雾消毒方法。
⑵通风系统的设备或部件
①过滤网、过滤器、冷凝水盘等:先清洗,后消毒,使用评价合格的消毒剂,可采用浸泡消毒的方法。
②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先清洗,后消毒,使用评价合格的消毒剂,可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的方法。
⑶开放式冷却塔及冷凝水、冷却水:先消毒后清洗,加入消毒剂作用一定时间后排放,排放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七、消毒效果检测
消毒前应对消毒对象(物体表面、空气)进行采样检测,消毒后再进行采样检测。消毒后的除菌率≥90%,不得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八、保障措施
各赛区城市要成立相应的专业队伍,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应急消毒等工作。通过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充分的物资保障,包括应急消毒技术和药械等,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
第十一届运动会生物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方案
一、目的
为应对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种生物恐怖袭击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确保十一运会圆满成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处置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的预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国内外恐怖势力、分裂势力或恐怖分子在十一运会期间,在我省境内利用生物战剂进行恐怖袭击,给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因实验室泄露等造成有害生物扩散,给社会稳定和举办十一运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突发事件。
㈠生物战剂的种类
1、细菌:鼠疫杆菌、布鲁氏菌、炭疽芽胞杆菌、土拉弗朗西丝菌、鼻疽假单孢菌、类鼻疽假单孢菌、霍乱弧菌、伤寒杆菌、痢疾杆菌、大肠杆菌O157:H7、结核杆菌等。
2、病毒:委内瑞拉马脑炎病毒、东方马脑炎病毒、西方马脑炎病毒、汉坦病毒、基孔肯亚病毒、森林脑炎病毒、黄热病毒、乙型脑炎病毒、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病毒、埃博拉病毒、呼宁病毒、拉萨病毒、马丘波病毒、马尔堡病毒、裂谷热病毒、天花病毒、猴痘病毒、克萨努尔森林热病毒等。
3、立克次氏体:贝纳柯克斯体、普氏立克次体、立氏立克次体等。
4、衣原体:鹦鹉热衣原体等。
5、毒素:肉毒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产气荚膜梭菌毒素、志贺氏菌毒素、单端孢真菌毒素、疣孢漆斑菌毒素、破伤风毒素、白喉毒素、蓖麻毒素、蓝藻毒素、石房蛤毒素、西加毒素、河豚毒素、相思子毒素等。
6、真菌:荚膜组织孢浆菌、烟曲霉菌等。
7、实验室有害病原和微生物参照卫生部病原分类名录。
8、其它可能的生物制剂也纳入本方案规定范围。
㈡生物恐怖袭击事件的界定
1、怀疑有通过邮件等各种载体或空中播洒等方式在我省境内释放生物战剂的恐怖袭击事件。
2、怀疑在赛区党政机关、涉外机构、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及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城市标志性建筑等重要地点施放生物战剂的恐怖袭击事件。
3、怀疑有对赛区城市饮用水源、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大宗食品等目标施放生物战剂的恐怖袭击事件。
4、怀疑在我省境内的江河、湖泊、海洋生态敏感区、水库及其它地表、地下水源等重要环境大量排放、倾倒、灌注生物恐怖战剂的袭击事件。
5、怀疑有大规模施放生物战剂袭击我省境内动、植物的恐怖事件。
6、怀疑有利用各种手段攻击、破坏我省生物制剂的实验、生产、储运设施等相关恐怖事件。
7、实验室泄露或有害标本丢失并对公众造成危害的事件。
在一定范围内,发现以下与传染病流行相关的异常现象包括病种异常、传播途径异常、流行季节异常、职业分布异常及出现反季节的动物昆虫或生物媒介、发生多种传染病病原体混合感染的病例等,应怀疑有发生生物战剂恐怖袭击事件的可能性。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及各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防范生物恐怖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防范生物恐怖事件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的部门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组建同级的防范生物恐怖事件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旦发生疑似生物恐怖事件,应立即根据事件性质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并调配应急救援队,负责生物恐怖事件的现场处置。
应急救援队受临时现场指挥部的直接领导,队长由指挥部的主要领导兼任。根据生物恐怖事件性质、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及现场处置需要,设立医疗救护、流行病学调查、检诊检疫、检测检验、消杀灭、防病宣传、药品器材供应、后勤服务、综合管理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防病救援工作。
组织机构示意图(略)
四、应急程序与工作流程
㈠监测与报告
1.监测
依靠赛区城市现有疾病监测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重点传染病监测系统、死亡报告系统和食物中毒监测网络等,早期发现各种异常公共卫生现象,发现疑似生物恐怖事件。必要时在现有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监测策略,确保及早发现与识别可能的生物恐怖事件。
⑴流行病学监测
①扩展监测疾病种类。十一运会期间,对可能造成生物恐怖的生物因子导致的传染病特别是鼠疫、炭疽、出血热等实行重点管理。未纳入常规监测系统的相关疾病,如天花、吐拉菌病、沙门氏菌病等也必须纳入监测系统管理。
②扩展监测范围。扩展监测报告内容,特别是就诊人数突然增多、出现不明疾病,常见病治疗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死亡增多等异常现象报告。
③加强重点地区监测工作。可能受到生物恐怖袭击的重点城市和场所必须重点做好各项监测工作,特别是扩展监测病种和监测范围。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赛区城市要建立不少于5处哨点医院,其他赛区城市或敏感地区至少建立1至2处哨点医院,报告包括按天统计的医院、个体诊所门诊、急诊室就诊人数以及出现不明原因疾病、常见病治疗无效或效果不佳、疾病死亡增多等异常现象等。
④疫情监测分析和交流。必须做好监测资料的适时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以便排除和确认生物恐怖事件。要打破行政区域概念,特别注意相邻赛区之间的发病情况分析。各监测系统之间要加强协作,及时交流信息。要实行常规按月、周分析,并与历史同时期进行比较,对重点传染病要给予特别关注。
⑵流行病学监测预警
一旦出现下列情况应高度怀疑为生物恐怖:
①有信息表明在某一地区内可能发生生物恐怖事件,并出现公共卫生异常现象。
②短期内出现大量相同或相似临床症状的病例;或在同一居住区内、或使用共同水源、有共同食物暴露史并出现多个病例。
③某种疾病发病率与历史同期相比出现突然升高,不能用一般流行病学规律解释,或出现某一地区某种疾病人群就诊率突然升高现象。
④已经多年未发生的传染病再次出现流行,或死亡率、发病率突然升高。
⑤自然疫源性疾病的分布发生异常改变。
⑥常见疾病常规治疗无效或效果不明显。
⑦出现不明原因疾病。
⑧大量牲畜、家禽突然死亡,某种昆虫、节肢动物等密度异常性增加或出现异常情况改变。
⑨自然界如水源、植物等发生异常改变及其他可能出现的生物、环境异常现象。
2.报告
⑴报告程序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和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要对报告内容进行初步核实,如不能排除生物恐怖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接到报告后,经初步审核后立即向省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报告。确认是生物恐怖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生物恐怖事件报告流程图(略)
⑵报告时限
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异常现象后,当地疾病控制机构必须在2小时内作出初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当怀疑为疑似生物恐怖事件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2小时内作出初步结论并报告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出现可能和确立生物恐怖事件时,须立即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报告省组委会医疗卫生部。
㈡应急响应
经调查初步确认为生物恐怖事件或接到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指令有可能为生物恐怖事件后,立即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部署应急救援队赶赴事发现场。出发前做好以下准备:
1、召开领导小组紧急会议,请专家组有关成员参加,对事件处置做出决策,迅速调配应急救援队成员,明确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置的具体要求。
2、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情况,迅速调配相应的现场紧急救护和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通讯、药械(包括个人防护、急救治疗、免疫预防、消杀灭等药品器械),检测检验所需的器材、试剂、采样工具等。
3、通知相关实验室和指定收治病人的医院做好准备。
4、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与事发地政府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明确现场工作任务,按照分工投入现场紧急救护和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队在进入事发现场前,必须核查自我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护服的穿戴是否正确,防护用具是否配齐、是否掌握使用方法等。应急救援工作队进入事发现场时,均应先行消杀喷洒,开辟进入的安全通道。
㈢应急工作流程
应急工作流程示意图(略)
注:检诊检疫工作包括必要的预防服药或/和免疫接种
临时现场指挥部根据上级领导小组的指示,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专家咨询、信息沟通、现场督导、隔离的封锁与解除、医院管理等指挥协调工作。做好与外系统的协调和配合。
现场应急救援队到达事发现场后的6小时内,在现场其它相关部门配合下应完成以下任务:
1、了解事件经过和发病情况及可能污染的范围,分析事件性质和确定现场处理意见,明确分工,立即对疫点和可能污染区进行现场采样、现场检测及喷雾消毒。
2、对重症患者立即进行就地抢救,情况好转后转送医院,对其他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送医院或就地隔离治疗。并立即封锁疫点,同时进行彻底的消杀灭。为防止病原扩散,所有病人在送医院之前,必须选择合适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更换全部衣服,穿上专用服装。治疗前必须先采集可疑的标本。
3、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研究确定隔离范围,提出大、小隔离圈及警戒圈的设置意见,报当地政府指挥部审批。
4、严格消毒,妥善处理人、畜尸体。在安全许可的情况下,根据需要采集标本。
5、病人家属和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洗澡更衣后,送往隔离场所留观,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服药等措施。新设立的隔离场所必须事先完成消杀灭工作,配置必要的隔离防护设施。
6、对疫点周围小隔离圈内的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场所、环境、动植物进行消杀灭等处理。
7、对大、小隔离圈内的人群同时进行全面的检诊检疫。发现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分别送往隔离医院治疗或隔离场所留验;在检诊检疫的同时,酌情采取化学预防或其它预防措施。全面搜索大隔离圈的患病动物和动物尸体,所有动物一律圈养。
8、对疫点小隔离圈和现场的临时隔离场所检测消杀灭的效果。根据需要捕捉动昆标本送检。
9、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管。
10、凡参加事发现场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有关要求着装,防护服每天使用后应彻底消毒。工作人员每天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身体,并接受医学检诊。
在传播途径或病原明确后,可根据病原及传播途径有针对性地适当调整相关措施。
五、现场调查与判定
㈠调查步骤
对疑似生物恐怖事件的调查与通常的传染病暴发调查基本相同,但要注意与非生物恐怖因素的疾病暴发相鉴别,具体步骤如下:
1、对疑似病例进行初步调查,核实疫情,确定共同临床表现和可能临床诊断。
2、根据病例的临床特点提出初步病因假设,并根据假设确定采集不同类型的标本送检。
3、确定病例定义,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现况调查、病例对照等不同的流行病学方法寻找暴露因素,确定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4、根据病例分布和传播途径,考虑密切接触者等因素确定可能波及的范围。
5、根据假设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并验证假设。
6、进行流行病学评估并改进。
7、疫情平稳后对可能的后续影响做出预测。
8、开展后续流行病学监测与调查,确定流行解除。
㈡调查方法
因生物恐怖在具体表现上是暴发疫情,采用的流行病学方法可与暴发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相同。
核实疫情的方法主要是核实临床诊断,确定指征病例,用现况调查的方法寻找共同的临床特点,提出假设,确定高危病例定义。
根据病例定义进行医院搜索和人群搜索,确定发病人数,同时根据病例定义进行病例对照或队列研究,确定共同暴露因素。
根据假设采集不同类型的标本送实验室检验。
如果是常见传染病应和历史发病情况进行同期比较确定是否是异常暴发。如果是不明原因疾病要根据临床表现提出可能的病因。病因假设可以是多个,如果不能经实验室快速证实,可采用把多个病因假设的特点用排除法进行调查。如是新发、再发传染病,要格外注意指征病例,根据病人和周围人群的接触史和共同暴露因素确定是同源性或同源多次暴露与连续暴露。
因此,在调查过程中要用流行病学方法回答下列问题:
1、是否是一次疾病的流行?应注意和其他疾病进行鉴别。
2、是什么类型的疾病,共同的临床特点是什么?指征病例情况如何,可能的临床诊断是什么。
3、制定调查表并开展医院和人群调查,发现所有病例,描述病例的三间分布特点。
4、可能的传播途径是什么,水源、食物、密切接触、空气、媒介昆虫等。
5、这类疾病应该采集哪类标本,采用哪类方法进行检测。
6、采取哪些控制措施。
7、观察哪种控制措施起到了作用,应该改进哪些措施。
8、临床治疗的效果如何。
9、这类疾病的后续危害有哪些?应采取哪些针对性措施。
㈢初步判定和处置原则
1.初步判定
⑴病种的判定原则:当经实验室检测表明,出现的疾病是可能造成生物恐怖的生物因子造成的时,仍要认真分析病原的来源,如病例是否到过有该种疾病流行的疫区,是否接触过疫区来的人或动物。只有当确认无上述接触史,病例是当地感染发病,并有多个病例发生,该地既往无此病流行时,才考虑可能有生物恐怖。
⑵过程判定的原则:当有信息表明,恐怖分子或组织有可能在该地区投放生物武器,当地发生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用其它流行现象解释,应高度怀疑为生物恐怖。
⑶出现异常人间疾病现象和牲畜等其他动物异常,应高度怀疑为生物恐怖。
⑷公安部门或其他部门已经定性的事件,出现异常公共卫生和疾病流行异常现象时,应考虑为生物恐怖事件。
判定的总原则是:必须有恐怖组织或其它人员人为施放,造成了人群的危害,不能用自然流行状态进行解释时,实验室检测结果与恐怖分子或组织施放的生物因子一致,才能确认发生了生物恐怖事件。
2.处置原则
当生物恐怖事件已经证实,生物恐怖致病因子已经确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控制或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⑴必须快速识别,确定范围和影响因素,快速采取针对性措施。
⑵必须以减少死亡、减少发病为目的。
⑶必须对难以快速识别的因子提出假设和推论,快速识别与控制措施同时进行。
⑷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群防群治。
⑸必须有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开展高危疫区的调查与处理,现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⑹必须做好现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⑺必须加强信息交流,做好后勤保障,提供技术支持,一旦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要有紧急处置办法。
六、现场处置
㈠隔离封锁和解除封锁
1.隔离封锁
经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生物恐怖突发事件发生的范围及强度,同时根据疾病种类来划定隔离区域的范围。发生鼠疫、霍乱、炭疽、天花等生物恐怖突发事件后,按疫区实际情况和疾病流行趋势划定大、小隔离圈及警戒隔离圈,其余疾病一般不封锁疫区,进行快速疫点处理即可。
小隔离圈以病人居住地和可能感染的区域为中心,将其周围被污染的邻舍划定为小隔离圈。小隔离圈内原居住的非病人人员均须在隔离病房以外的房舍中另室实行健康隔离留验,并进行预防性治疗。对小隔离圈范围内的人员,应限制其活动,实施严格的隔离制度,除有关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出入。现场设置的临时隔离医院亦应划定小隔离圈。
大隔离圈以病人住房为中心,将其所在的村、街道等一部分或全部划定为大隔离圈(范围视具体病种而定)。在大隔离圈内的居民可进行生产活动,但不准去外地,也不允许离家外宿。对大隔离圈内的居民可不限制其在隔离圈内的活动,并做好切实的宣传。
大隔离圈外围5-10公里划出一个区域作为警戒隔离圈。
由公安部门协助作好隔离圈的封锁、大小隔离圈应有明显标志圈定,并设立检疫哨卡,限制隔离区内外人员和物资的出入。除医务人员外,一般人不得进入隔离圈。
2.解除封锁
按照《卫生部传染病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的要求,全面、彻底地完成了疫区的管理和现场处置工作,经评估大、小隔离圈和警戒隔离圈已经达到疫区处理卫生标准,在最后一例病人发病后经最长潜伏期无新发病人,病房隔离室污染场所和污染物进行终末消毒,现场临时指挥部可提出解除疫区封锁并写出书面报告,经县级上政府批准方可宣布解除封锁,并上报备案。
㈡生物检测
1.标本采集
根据不同生物战剂种类、传播方式和途径,采用适当的方法采集病人(尸体)、动物和环境(水、食品、空气、污染物体)标本。标本采集、保存和运送应符合实验室要求。
⑴标本采集方法
①空气采样
用采样器在生物战剂气溶胶云团经过或滞留的地区采样,应选在施放中心下风向空气流动不畅的位置采集,或在可疑施放中心的附近选择若干点分别采集。同时可剪取一部分污染区人员所戴的各种口罩,进行微生物学检测。
②污染物表面标本
生物战剂航弹的碎片用镊子等夹取数块,树叶、草叶用剪刀从叶柄处剪断,采集数片到十余片,放入灭菌过的容器内送检。物体表面用普通营养肉汤培养基或生理盐水浸湿的棉签采样,采样后放回装有3-5ml营养肉汤培养基或生理盐水的试管送检。
③水样标本
采集水样时,应采集不流动的、较小的水体。如是流动水源,应在生物因子污染处下游或死水湾处采集;如水面大时,应分几个点采集。
如生物因子污染处点位于居民区和办公区等区域,必要时采集饮用水样品;如附近有自来水厂,应对取水口采样。
采集水样标本量为500-1000ml,放入灭菌过的广口瓶中送检,瓶中应留有50-100ml的空气。
④土壤标本
非特殊情况下一般不采集土壤标本。如土壤被严重污染时,按梅花点或均匀三角形或矩形布点采集表层土壤10-20克,装入灭菌过的小瓶或塑料袋中送检。
⑤节肢动物和鼠类标本
对蚊、蝇等飞翔昆虫等,可用捕虫网和吸蚊管捕捉;蚤类、蜱类均可用毛巾在草丛、灌木、地面上覆盖后用湿棉签或毛笔蘸上水沾取;蜱类可用镊子夹入试管内。蚊、蝇、蚤应收集50只以上,蜱不少于20只。尽量采集活昆虫,送检时装入通气的容器内以防止逃逸和死亡。
死鼠可装入塑料袋内封闭或扎好送检,活鼠可装入铁盒或瓦罐内,再用布口袋套上并扎好,防止鼠类体外寄生虫逃离。
⑥病人标本
根据初步临床诊断,使用经消毒的一次性采样器材采取血液、脑脊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标本,采样时必须严格无菌操作。血液采集3ml,脑脊液3ml,呕吐物或稀便20ml,粪便5-10g,咽喉部分泌物适量和/或含漱液5-10ml。分别放入灭菌过的试管或容器内送检。
⑦尸体标本
尸体标本应尽快采集,最好在病人死亡10小时内进行,采样时必须严格无菌操作,注意防止气溶胶感染和污染环境。主要采集心血、肝、肺、脾、淋巴结、脑、骨髓等,放于灭菌过的容器内送检。供病理检验的标本,必须采集有病变的脏器浸泡在10%福尔马林溶液中。
⑵标本采集和运送的注意事项
①个人防护
参加采样的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采集标本时应穿着防护衣,戴口罩、帽子防护眼镜和一次性乳胶手套,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标本。采集标本后,应将防护服装、采集标本工具等进行消毒处理,对可疑受染的采集人员应进行医学观察。
②采样记录
送检标本应填写送检单位,注明编号、采集地点、时间、品名、数量、采集人姓名和单位等;病人标本应附简要病历;尸解标本还应附解剖记录。
③严密包装
运送标本的容器必须经过灭菌处理并保持干燥、清洁。装入标本后必须密闭,并严密外包装后再送检。标本容器与外包装之间应以棉花、木料等物塞紧。
④妥善保存
为防止标本变质,应立即送检。暂不能送检时,应注意放在阴凉处或用保存液保存。凡供微生物检验用的标本,应在4-8℃的条件下冷藏保存,病毒或立克次体标本可用50%中性甘油生理盐水保存。
⑤专人护送
标本应由专人、专车护送至检验单位,沿途要注意安全,不能转托他人。必要时对护送标本的人员进行局部或全面卫生处理,对车辆进行洗消。
2.检测方法
针对不同生物战剂种类如细菌类、病毒类、立克次体类、衣原体类等所引起的疾病采用简易、快速、敏感性和特异性高的方法进行实验室检测,在最短时间内报告初步检测结果。
对细菌类疾病如鼠疫、炭疽等,检测方法包括直接涂片染色显微镜检查、细菌培养、分离鉴定、血清学检测、分子生物学等技术进行病原学检测和鉴定。
对病毒类疾病如病毒性出血热、病毒性脑炎等,检测方法包括电子显微镜检查、血清学检测如免疫荧光、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血凝抑制试验、中和试验等方法检测特异性抗体;接种敏感动物或适宜细胞,进行病毒分离鉴定;采用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如PCR、核酸分子杂交试验、病毒基因芯片等进行分析鉴定。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国家相关标准。
3.实验室管理
现场采集的各类标本应送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和鉴定。
⑴实验室质量控制
实验室应建立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应配备满足实验需要,熟悉微生物检验并能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操作技术人员。
按照国家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
⑵实验室安全保障
应在具有高度安全措施的P2或P3等级的实验室或生物安全柜中开展现场病原分离和鉴定工作,尤其是容易产生气溶胶感染的强毒强菌及霉菌孢子必须在P3级实验室或P3级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实验室应划分污染区和洁净区,污染通道和洁净通道,并防止气溶胶污染。实验室应备有污水消毒装置和废弃物消毒设施。
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戴隔离衣、手套和防护面具,在安全工作台上进行病原的分离和鉴定。工作完毕后,将实验器具和衣物消毒处理后方可离开。实验废弃检材、物品及实验室污水必须经两次严格消毒后方可排放。
⑶实验室菌(毒)种管理
对实验室分离和储存的现场菌、毒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严格储存管理。建立完善的领发、登记和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卫生部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的要求》;索取鼠疫、霍乱等一、二类菌毒种需分别经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对现有的菌(毒)种应进行分类登记。菌(毒)种库应由责任心强、熟悉专业的2名工作人员共同保管。
在实验室操作中如因操作不当或不慎发生菌毒种污染的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①使用消毒剂对被污染物体表面和人体接触部位进行消毒;②对事故进行危险性评估,迅速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如预防性服药或接种,进行医学观察,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㈢消、杀、灭工作
1.消毒
通过消化道途径传播的疾病应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特别是患者吐泄物的消毒。通过呼吸道途径传播的疾病可等室外空气中生物战剂消除后,打开门窗或开启送排风系统进行彻底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实施室内喷洒或熏蒸消毒。通过皮肤接触途径传播的疾病要做好手和皮肤以及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的消毒。
对鼠疫等患者居住的房屋,每天喷雾消毒一次,肺鼠疫患者住处须每天消毒两次,并指派专人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消毒效果评估。发现鼠疫患者尸体,应按照卫生防疫规定严格消毒处理。
疫源地消毒按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2.杀虫
对鼠疫的大、小隔离圈疫区,首先进行环境灭蚤和鼠洞灭蚤处理。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对患者的衣物、住处的地面、墙面、物品、空气等进行消毒灭蚤处理。
使用蜱、蚤、蚊等杀虫剂杀灭害虫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3.灭鼠
消灭带菌和带病毒的鼠类是疫区处理、控制感染的重要环节。疫区内灭鼠,必须在灭蚤的基础上进行。大、小隔离圈内室内外灭鼠,应选用高效灭鼠药。
4.消杀灭效果评价
在现场处置中应有专人负责消杀灭效果评价,保证现场处置消杀灭工作的质量。评价内容包括工作的及时性,使用药物和方法是否符合要求,消杀灭药物投放是否合理及消杀灭的效果。如发现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改进。
5.注意事项
现场消杀灭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配置和使用药物时,必须严密着装(穿防护衣,戴口罩、眼镜、帽子和手套,穿胶鞋)。工作完毕,衣物应彻底消毒、洗脸,以防中毒。
选用超低容量喷雾机消毒灭虫。在现场操作时,应站在上风向喷洒,用量适当,喷洒均匀。
在开展灭蝇、灭蚊的地区,可与灭蚤工作结合,使用以油为溶剂的药物,其原液应禁止接触明火,以免引起火灾。
㈣检诊检疫
1.检诊
在小隔离圈范围内由检诊检疫组每天早晚开展2次检诊。检诊的内容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规定的病例定义询问临床表现,并作必要的体检(如测量体温)。在检诊的同时,根据需要开展预防性服药。发现可疑病例,应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作必要的采样检验及治疗。
在大隔离圈范围内每天主动上门巡诊,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卫生宣传和心理疏导,也可根据需要进行预防性服药。
若怀疑为人畜共患的疾病,在巡诊同时应注意周围环境有无鼠类或其他动物尸体,圈养动物有无异常症状。一旦发现动物尸体应及时送检,发现病畜,应立即杀灭或隔离治疗。
此外,如有适宜的免疫预防疫苗,也可根据流行病学提示,对大隔离圈之外的周围受威胁人群进行接种。
隔离封锁区内要尽量限制人员进出,离开隔离封锁区的人员必须经过检疫,根据需要进行消毒与杀虫。
检诊期限以最后一例病人隔离日作为起算日,按照疾病的最长潜伏期确定。
2.检疫
大隔离圈附近的车站、码头及交通要道设卡进行检疫,严禁车辆等交通工具停留,限制隔离圈内的货物外运。如必须外运,应进行严格的消毒、杀虫、灭鼠及清除可能的污染物,经疫区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
㈤物资供应
1.通讯工具网络设备。建立良好的通讯网络,如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传真机等,保证现场指挥和现场处置工作开展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有效性。
2.笔记本电脑若干台,用于现场调查信息分析处理和报告。
3.现场指导、调查处理、医疗救护的交通车辆若干辆。
4.现场消毒灭鼠灭虫药械。如漂白粉、过氧乙酸、戊二醛等消毒剂;敌敌畏、溴氰菊酯、氯菊酯等灭虫剂;磷化锌、溴敌隆、敌鼠钠盐等灭鼠剂。
5.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套装,A、B、C级),过滤式口罩/面具,防护眼镜和必备的生活物资。
6.现场调查器材和现场空气采样器。如生物探测器、各类标本采集器材等;环氧乙烷消毒柜、热雾机、气雾机、超低容量喷雾机等设备。
7.应急救护所需的急救医疗设备,快速检验仪器、试剂、防护衣物、消毒药物,救治病人的药品。隔离医院治疗的安全装置,治疗药物。
8.有高度安全装置的P3或P2级实验室。有生物安全柜(台),动物接种检测室,分子生物学检测室,病毒、细菌等病原培养分离室,血清学检测室和相关微生物检测所需要的设备、仪器、试剂和工作人员防护设备等。
9.健康教育宣传所需设备和资料如多媒体放映机,宣传册和版、画等。
㈥事件的后续处置
1.实行每日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当地医疗机构每日报告相关病种的门诊就诊数、入院病人数和出院人数。
2.流行病学调查组每日巡视,搜索可疑病人、病畜和可疑发病因素。
3.继续对原疫点和周围环境进行病原和动物、媒介监测。
4.针对本次事件处置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公共卫生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并报请赛区组委会建议组织实施。
七、总结与评估
生物恐怖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
㈠评估内容:
1.本次事件的指挥系统运转情况。
2.本次事件的应急反应队伍组成是否满足现场需要。
3.本次事件的后勤保障体系是否运转良好。
4.本次现场处置的方式方法是否得当,效果是否明显。
5.本次事件是否是及时发现的;监测系统在本次事件中发挥的作用如何。
6.技术支持是否满足需要,实验室检测是否满足要求等。
7.应急处理的时效性如何,各个环节衔接情况如何。
8.有哪些改进措施和建议。
㈡总结报告
生物恐怖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结束以后,由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将现场调查处理的经过以及病人救治的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全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
附:1.可能使用的生物战剂
2.临床症候群与对应的流行性疾病
3.保护性预防措施及防护服穿着注意事项
4.针对主要生物战剂的药物预防与免疫预防
5.现场处置常用器材
附1:
可能使用的生物战剂
一、生物战剂的病原特性:
1)已知被发展、生产、储存或用作武器的生物战剂;
2)感染剂量低或高毒性;
3)潜伏期短并发病率高;
4)在人群中具有高度传染性;
5)通过不同途径,尤其是通过呼吸道途径感染或中毒;
6)引起失能或死亡的程度高;
7)缺乏可通过获得的广泛使用的有效预防(如免疫血清、疫苗、抗生素)和/或治疗措施;
8)在环境中稳定;
9)在早期难以检测或鉴定;
10)易于生产和运输。
二、生物战剂的攻击目标
(一)攻击人的生物战剂:
1、细菌:鼠疫杆菌、羊布鲁氏菌(牛布鲁氏菌、猪布鲁氏菌)、炭疽芽孢杆菌、土拉弗朗西丝氏菌、鼻疽假单孢菌、类鼻疽假单孢菌、霍乱弧菌、伤寒杆菌、痢疾杆菌、O157:H7、结核杆菌。
2、病毒:委内瑞拉马脑炎病毒、东方马脑炎病毒、西方马脑炎病毒、汉坦病毒、基孔肯亚病毒、森林脑炎病毒、黄热病毒、乙型脑炎病毒、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病毒、埃博拉病毒、呼宁病毒、拉萨病毒、马丘波病毒、马尔堡病毒、裂谷热病毒、天花病毒、猴痘病毒、克萨努尔森林热病毒。
3、立克次氏体:贝氏柯克斯体、普氏立克次氏体、立氏立克次氏体
4、衣原体:鹦鹉热依原体
5、毒素:肉毒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产气荚膜梭菌毒素、志贺氏菌毒素、蓖麻毒素、蓝藻毒素、石房蛤毒素、西加毒素(毒性干比尔鞭毛虫)、河豚毒素(红鳍圆豚)、单端孢真菌毒素、疣孢漆斑菌毒素(破伤风菌毒素、白喉棒状杆菌毒素)、相思子毒素、黄麴毒素。
6、真菌:荚膜组织孢浆菌、肺球霉菌、烟曲霉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