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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第十一届运动会鼠疫突发疫情处置等30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㈠ 疫情监测
  认真做好病例监测、病原学监测、血清学监测和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组织专家结合当地历年来流脑疫情数据、健康人群带菌状况和血清抗体水平监测结果等信息进行疫情分析预测和风险评估,提出控制策略和措施。
  ㈡ 疫情报告
  ⒈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检疫人员、疾控人员、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
  ⒉报告程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流脑病例和疑似病例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时限报告。城镇于6小时,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发现暴发疫情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报告,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缓报。医疗机构还应负责流脑病例出院、转诊或死亡等转归情况的报告,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流脑病例转归的核实。
  五、应急响应
  ㈠ 疫情分级
  散发疫情:小范围内出现的散在病例、各病例之间在发病时间和地点方面无明显联系,属于散发疫情。
  聚集性病例疫情:当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为单位,7天内发现2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在1个乡镇14天内发现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在1个县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流脑病例疫情时,视为聚集性病例。
  暴发疫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3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时,视为暴发疫情。
  ㈡ 疫情处置原则
  1、散发疫情
  赛区各级疾控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对报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情况、流脑疫苗接种史等,并详细填写流脑个案调查表,通过网络实施直报。
  赛区内出现首例流脑病例时,当地疾控机构应对病人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开展病例搜索,必要时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
  学校、托幼机构发生首例流脑病例后,疾控机构应建议并指导发生疫情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晨检工作;建筑工地等其他集体单位发生首例流脑病例后,疾控机构要协助用工单位对务工人员健康状况开展监测。最后1例病例发病10天后,没有出现续发疑似流脑病例可停止晨检和务工人员健康状况监测。
  出现流脑死亡病例时,赛区当地疾控机构要向省疾控中心报告,由省疾控中心派人对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赛事期间相关人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官员、志愿者、工作人员等)中出现散发病例时,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要立即派出应急队开展疫情调查和处理。
  2、聚集性和暴发疫情
  发生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后,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处置工作,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监测范围和时限,开展主动监测和主动搜索,必要时开展应急接种。
  ㈢ 控制措施
  1、病人治疗与管理
  流脑病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就地隔离治疗,隔离期为自发病起10天,或症状消失后3天。赛区定点收治医院要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病例的转归情况。因病情严重需要转院治疗的,必须采取严密的隔离消毒措施,用救护车转运病人。
  2、密切接触者管理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随访,时间为10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发生流脑流行时,可对密切接触者应急预防性服药。各赛区根据往年流脑菌群耐药性的相关情况选择预防服药的种类。
  3、应急接种
  当发生流脑流行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尽快组织对高危人群开展应急接种。疫苗种类的选择可根据流脑病例实验室诊断、人群免疫监测和菌群监测等结果决定。
  4、消毒处理和个人防护
  对疫源地周围环境进行湿式清洁,必要时用1%漂白粉澄清液或其他含氯制剂喷雾消毒,物体表面可用适当浓度含氯制剂擦拭。注意开窗通风,每天开窗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认真做好现场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采取药物预防或免疫预防。定点收治医院要严格隔离消毒制度,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与传播。
  5、疫情控制效果评估
  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血清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汲收教训,提出处理类似事件的建议和意见。
  六、保障措施
  各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要组建应急处置队,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应对流脑疫情的准备工作,对收治病人按要求进行隔离治疗。赛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疫情监测和预警、现场调查处置、实验室检测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一届运动会疟疾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方案

  疟疾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要虫媒传染病,近年来,我省疟疾疫情明显回升,当地感染病例显著增多,输入性病例剧增,特别是输入性恶性疟威胁严重。由于疟疾具有传播快、流行易反复等特点,在目前疟疾流行因素尚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出现暴发疫情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为积极预防和控制疟疾突发疫情,确保十一运会圆满成功,依据《全国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
  有效预防和控制疟疾突发疫情,指导和规范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为举办十一运会创造良好的卫生保障环境。
  二、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疫情的报告管理,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的防控工作。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对于可能出现暴发的地区,采取果断措施,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结合当地气候、生产、生活和传统习惯,加强传播媒介的控制,重点做好比赛场馆、接待宾馆等重点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生物媒介控制工作。疟疾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应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成立省级疟疾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置疟疾疫情的各项工作。组建省级专家组和应急队。各赛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应急队。
  四、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
  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视为疟疾突发疫情,应启动应急响应:
  1、近3年无疟疾病例发生的乡(镇),1个月内同一行政村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疟疾病例,或发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病例;
  2、近3年有疟疾病例发生的乡(镇),1个月内同一行政村发现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疟疾病例,或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
  ㈡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终止应急响应:
  1、疫点及其周围相邻居民点的疟疾确诊及疑似病例得到规范治疗,采取了必要的媒介控制措施,建立、健全了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能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2、自启动应急处置工作之日起,连续30天的疟疾发病人数比此前同期减少50%以上,且周围无新出现突发疫情的行政村;
  3、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监测结果,证实疫情趋于稳定,经组委会医疗卫生部考查和认可后,可终止应急处置工作,转入常规防治和监测。
  五、应急响应
  ㈠突发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疟疾突发疫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报告,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报告,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㈡应急处置
  1、现场处置
  ⑴治疗病人:对所有发现的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疟疾病例,应及时进行规范的抗疟治疗。
  间日疟病人:以氯喹成人总剂量(基质)1.2g,分3天口服,同时加服伯氨喹成人总剂量(基质)180mg,分8天口服。
  恶性疟病人:可选用口服青蒿琥酯、蒿甲醚、双氢青蒿素或双氢青蒿素加磷酸哌喹等青蒿素类药物及其复方制剂进行治疗,但第1、2天均各加服伯氨喹22.5mg顿服。
  重症疟疾病人:可选用蒿甲醚、咯萘啶、青蒿琥酯钠等注射液进行肌肉或静脉注射,在患者症状减轻后,加服伯氨喹45mg,分2天口服。
  ⑵预防服药:在出现间日疟突发疫情的地区,对发病率在10%以上的乡、村,可根据情况对病人家属及其周围人群采用成人顿服哌喹600mg或氯喹(基质)0.3g进行预防性服药,必要时可以乡、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全民预防服药。在出现恶性疟突发疫情的地区,可根据情况对高危人群(进入突发疫情的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等)采用成人顿服哌喹600mg进行预防性服药。
  ⑶媒介控制:在媒介按蚊密度有异常升高时应实施媒介控制措施。可根据不同情况,以乡、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采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人、畜房进行喷洒或浸泡/喷洒蚊帐灭蚊,浸泡/喷洒蚊帐剂量为20-30mg/㎡。
  ⑷个人防护:教育群众正确使用蚊帐,尽量避免野外露宿,减少人蚊接触;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开展防治工作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服用预防药物。
  2、流行病学调查
  ⑴确定调查点:以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按报告发病率的高低和与疫点的距离,确定若干个调查点。
  ⑵个案调查:由专业人员对每个疟疾病例(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上报。
  ⑶疫情核查:核查乡村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表、发热病人血检登记表、抗疟药处方和发热病人血片标本,并通过疫区居民现场走访调查、疟疾病人个案调查、居民或小学生带虫调查等方法确定突发疫情的范围、强度和疟原虫种类。
  ⑷发热病人血检:县(市、区)、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应对所有发热病人进行登记和血检疟原虫,并对虫种进行鉴定。
  ⑸蚊媒调查:进行媒介按蚊调查,确定主要传播媒介(情况紧急时媒介调查可推迟进行)。
  六、保障措施
  ㈠组织保障
  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及时安排落实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成立应急处置队伍,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㈡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疟疾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对监测数据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疟疾突发疫情报告、咨询电话并向社会公开。
  ㈢物资保障
  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⑴抗疟疾治疗药品:氯喹、伯氨喹、青蒿素类制剂等;⑵灭蚊药品: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如溴氰菊酯等;⑶设备及器材:显微镜、解剖镜,以及其他与应急处理和救治有关的器材等。

第十一届运动会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处置工作方案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是近30年来世界范围内流行的一种新型急性病毒性眼病。本病为接触传染,人群普遍易感,常造成大范围暴发流行。为做好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突发疫情的防控工作,确保十一运会顺利举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防止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赛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举办十一运会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十一运会期间我省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防控工作。各赛区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的相关方案。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负责十一运会期间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突发疫情的防控工作,组建省级专家组和应急处置队,专家组负责对疫情进行评估、技术支持,应急处置队负责具体防治和现场处置工作。各赛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家组和应急处置队,负责本赛区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防控工作。
  四、疫情报告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是我国传染病法规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赛区各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及暴发疫情时,应立即报告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疫情网络直报。
  五、流行病学调查
  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接到暴发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家组及应急处置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调查分析引起暴发、流行的危险因素,阐明疾病传播的特点,以提高疫情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六、实验室检测
  发生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暴发或流行时,各地可根据实验室条件,开展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原学检测工作,掌握流行毒株的特征。标本的采集、包装、运送和检测参照《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实验室检测方案》(见附件)。
  七、预防控制措施
  本病没有特异性的预防措施。发生疾病暴发或流行时,赛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做好病例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预防,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㈠对病人进行规范治疗,防止眼部并发症发生,病人一般不需住院治疗。
  ㈡病人病后7~10天内,应尽量居家治疗休息,减少公共场所活动。
  ㈢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应擦拭消毒、煮沸消毒或开水浇烫。病人的洗漱用品要严格做到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同居室人员分开,不能混用,避免交叉污染。如接触病人使用过的物品,应充分清洁或消毒手部。
  ㈣发生疾病暴发或流行时,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强化晨检制度,工厂等集体机构要建立健康检视制度。一旦发现病人,应要求病人脱离学习、工作环境,居家治疗休息。
  ㈤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和消毒措施的落实。医务人员检治病人后,必须认真消毒双手,未对双手消毒前,不得再接触其他病人。诊疗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仪器、物品要擦拭消毒。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专辟诊室或诊台接诊病人,避免交叉感染。
  ㈥加强对游泳池、浴池、理发室、旅馆的卫生管理与监督。劝阻患者进入公共场所或参与社交活动。暴发流行期间,赛区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关闭游泳池、浴池等公共场所。
  ㈦平时要加强健康教育,普及手卫生和爱眼护眼知识,养成勤洗手、不共用毛巾脸盆等个人生活用品的卫生习惯。
  ㈧一般不宜采用集体滴眼药等方式,进行该病的群体预防。

  附: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实验室检测方案

  一、病毒的分离与鉴定
  ㈠标本的采集、运送和保存
  1.患眼结膜囊泪液、分泌物是分离CA24v、EV70的主要标本。标本采集应在起病1~3天以内。
  2.用灭菌棉拭子涂擦翻转的上、下睑结膜并拭取泪液立即投入装有灭菌生理盐水或Eagle液或0.5%水解乳蛋白Hanks液2mL的小试管中,贴好标签,置冰壶内携至实验室或低温(-20℃~-70℃)冻存。
  ㈡病毒分离
  1.取出标本,无菌条件下揉洗棉拭子,压挤出标本液,加10%青霉素、链霉素(原浓度青霉素、链霉素各1万u/mL),置4℃作用4h后用作病毒分离。
  2.细胞培养用生长单层的HeLa细胞或人胚肺二倍体细胞或其他敏感细胞,生长液为10%牛血清Eagle液,含青霉素100u/mL,链霉素100u/mL,pH7.2~7.4。
  3.倾去细胞管内生长液。每细胞管接种标本液0.2mL吸附10min。每份标本液接种4个细胞管。加维持液(含2%牛血清的Eagle液,PH7.2~7.4)0.8mL/管。余标本液置-20℃或-70℃冻存。细胞对照管4管,每管加维持液1.0mL。37℃温箱静置培养。每日光学显微镜下观察细胞病变。3~4天更换维持液一次,连续观察7天。
  4.细胞管出现细胞病变,表现为细胞圆缩、分散、胞浆内颗粒增加,最后细胞自管壁脱落,为分离阳性结果。细胞病变达“+++~++++”时,将细胞收留冻存于-20℃或-70℃,备TCID50滴定及病毒鉴定。第1代培养见可疑细胞病变时继续传代,待细胞病变稳定出现后-20℃或-70℃冻存。第1代培养培养7日不出现细胞病变时连续盲传2代,如仍无细胞病变则分离结果为阴性。
  ㈢病毒TCID50滴定
  1.阳性细胞管冻融3次。2000rpm离心10分钟,吸取上清,加Eagle液10倍系列稀释为10-1至10-8病毒液,各加入细胞板内,每孔25μl,每稀释度4孔细胞。
  2.每孔加细胞悬液25μl,同时设细胞对照(25μl稀释液+25μl细胞悬液),37℃培养7天,观察细胞病变。
  3.按Reed-Muench法计算出分离病毒株的TCID50。
  ㈣病毒鉴定(微量中和实验)
  1.将CA24v或EV70的标准血清稀释至20个单位(例如:血清效价为1:160时,进行1:8稀释)。
  2.在96孔细胞培养板中每孔加入20个单位的标准抗血清25μl和100个TCID50病毒25μl,37℃作用1小时,最后加入HeLa或其它敏感细胞悬液25μl.同时设以下对照:
  ⑴病毒滴度核实对照:第一孔加100个TCID50病毒25μl,从第二孔开始进行倍比稀释病毒最后每孔加稀释液25μl及细胞悬液25μl;
  ⑵阳性对照:加100个TCID50病毒25μl、稀释液25μl和细胞悬液25μl;
  ⑶阴性对照:加稀释液50μl和细胞悬液25μl;
  ⑷阴性血清对照:每孔加100个TCID50病毒25μl、不含特异性抗体的血清25μl和细胞悬液25μl;
  ⑸将细胞板轻轻摇匀,37℃、5%CO2温箱培养7天。
  3.观察细胞病变,以完全病变为判断标准,不发生细胞病变的证明其病毒能被标准血清所中和,以此鉴定病毒。
  二、间接免疫荧光试验法
  ㈠眼结膜细胞涂片
  1.用棉拭子取结膜细胞,涂于清洁的玻片上,室温干燥,冷丙酮于4℃固定10min。
  2.一个患者标本作两个涂片,分别用抗CA24v及抗EV70单克隆抗体作间接免疫荧光试验,检查结膜细胞中的病毒抗原。
  ㈡细胞培养物涂片
  1.眼拭子标本接种于细胞培养管中,出现可疑细胞病变时,取其中一管用毛细吸管吹打下细胞,经PBS洗涤做细胞涂片,室温干燥,冷丙酮固定。
  2.分别用抗CA24V及抗EV70单克隆抗体作间接免疫荧光试验检查病毒抗原,既可以确定分离是否为阳性,又可以及时鉴定出病毒型别。
  ㈢间接免疫荧光试验法
  1.上述结膜细胞涂片或病毒分离涂片,分别加适当稀释的抗CA24v及抗EV70单克隆抗体,将玻片置于37℃湿盒内30min。
  2.取玻片用pH7.2~7.4的PBS洗涤3次,每次3min~5min。
  3.加适当稀释的抗鼠IgG荧光素结合物,置于37℃湿盒内30min。
  4.取出玻片,同上法用P.B.S洗涤3次,加50%中性甘油P.B.S封片镜检,在荧光显微镜下细胞浆内见黄绿色荧光为阳性。
  5.在实验中设阴性或阳性对照。
  三、血清学检查
  ㈠发病1~3天内采取患者急性期血清,发病后2~4周采取恢复期血清,分别-20℃冻存备检。
  ㈡双份血清1:5稀释,56℃,30分钟灭活。
  ㈢在96孔细胞培养板上将上述血清从1:5开始倍比稀释至1:1280,每孔量为25μl。
  ㈣每孔加100个TCID50病毒25μl,37℃作用1小时,加细胞悬液25μl,置37℃、5%CO2温箱培养7天。以完全病变为判断标准,与哪型病毒中和即判断为该型病毒感染。
  ㈤光学显微镜下观察细胞病变,以不产生细胞病变的血清最高稀释度的倒数为终点效价。

第十一届运动会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疫情处置工作方案

  一、目的
  为做好十一运会期间我省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的突发疫情控制工作,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障十一运会圆满成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十一运会期间我省发生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疫情的防控工作。各赛区可依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的相关方案。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负责指挥、协调十一运会期间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疫情的防控工作;组建由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专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技术支持等;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后勤保障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队,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控制、病人诊断与救治、卫生监督与评价、消毒与隔离防护指导、病原学诊断等工作。各赛区组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专家组、应急队。
  各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至少指定一所医院,作为收治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病人的定点医院。各指定医院要成立医疗专家救治小组,一旦发现疫情,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同时要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
  ㈠开展主动监测工作
  各赛区要按照《全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开展主动监测,保证在第一时间发现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疫情。
  ㈡加强腹泻症状监测
  各医院腹泻门诊要把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纳入日常的监测工作,动态监测可疑病例。各赛区驻地医务人员要加强对与会人员的症状监测工作,对于感染性腹泻病例及疑似病例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㈢报告制度
  十一运会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如发现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病人或是疑似病人,必须立即向所在赛区医疗卫生部门及辖区CDC进行电话直报,收治医院同时进行网络直报。其他相关的报告责任人、报告时限等参照《传染病法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五、暴发疫情判定和病人诊断标准
  暴发疫情判定和病人诊断标准按照《全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监测方案(试行)》执行。
  六、对策与措施
  ㈠应急响应
  所在赛区医疗卫生部门及辖区CDC在接到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或既往无疫情地区发现首例病例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赛区组委会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疫情进行确认、并派应急处置小组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及防控。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暴发疫情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报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同时上报中国CDC。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接到暴发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家对疫情进行核实诊断,必要时组织省级应急队和专家组对疫情的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㈡控制措施
  疫情发生时,加强对病人的隔离治疗,积极救治病人,病人排泄物以及受污染的用具、物品和场所等随时进行消毒与处理;开展“三管一灭”(管水、管粪、管饮食,消灭苍蝇)活动,切断传播途径;现场流调及其他控制措施参照《全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和GB15984-1995《霍乱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相关规定。
  ㈢技术方案
  现场处置的技术措施参照卫生部《全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监测方案(试行)》及《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等有关技术。
  七、保障措施
  ㈠人员保障
  各赛区组委会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维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该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的危害,建立运转高效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应体系,确保疫病发生后能够从容应对。
  ㈡物资保障
  各赛区组委会要保证肠出血性大肠杆菌 O157:H7感染性腹泻所需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药品、设备和消杀灭药械等物资的储备;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制定储备方案,统一调配,保障供应;要保障医疗救护设备、消杀灭药械、个人防护物品和必备的生活物资及时到位,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区域性专用无线通讯系统,以保证联络的畅通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时效性。
  ㈢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
  加强与有关国际、国内组织开展合作,了解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疫情的控制与进展情况,尤其加强跨国界、跨省界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协同处置工作。
  ㈣健康教育
  各赛区医疗卫生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对公众进行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的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附:大肠杆菌O157:H7感染突发事件应急流程(略)

第十一届运动会水痘突发疫情处理工作方案

  一、目的
  十一运会期间正值水痘高发季节,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水痘疫情,最大程度减少水痘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十一运会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第十一届运动会期间我省水痘突发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领导十一运会期间水痘的防控工作;成立防控专家组,负责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对突发疫情进行评估,提供技术支持;成立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实验室检测、消杀灭、后勤保障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队,负责水痘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诊断治疗、消杀灭等现场处置工作。各赛区组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专家组、应急处置队。
  四、水痘的监测、预警
  ㈠疫情的监测
  加强水痘疫情的常规监测工作,赛区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并认真做好诊断、治疗工作,确诊病例及时进行网络直报。赛区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所在赛区学校及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㈡预警指标
  如一个赛区在赛事期间参会人员报告一例临床诊断病例或赛区所在地水痘病例明显超过历史同期水平(20%),或赛区所在地发生1起及以上水痘暴发疫情或全省在十一运会期间发生1例及以上病例死亡。
  五、应急反应:
  ㈠核实疫情
  接到疫情报告,所在赛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水痘的诊断标准,对报告的病例进行核实诊断,初步确定疫情的存在,同时报告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赛区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对疫情进行评估,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急处置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赛区专家组和应急处置队接到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的指示后,应尽快赶赴现场,结合实际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按照计划和方案对水痘疫情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传染病管理,需上级部门技术支持的,及时报请上级有关单位。
  ㈢采取防控措施
  1.强化预检分诊,做好病人隔离救治
  赛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避免医源性感染。严格诊断标准,科学诊断,规范治疗。注意鉴别诊断,认真落实分类救治原则,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对住院病人要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首诊医生负责制,做好诊断和治疗工作,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每个住院病人的个案调查。对危重病例组织专家全力救治。
  2.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个人卫生
  ⑴注意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每天通风不少于2h。学生上课时,宿舍要开窗通风;课间和课后教室通风。通风时,要将窗户全部打开,形成对流。
  ⑵自然通风不良的,机械加强通风。如确要使用的中央空调和分体空调,先请专业消毒公司清洗消毒空气滤网、管道再使用,并保证足够的新风量。
  ⑶使用分体式空调的场所上一节课后或一节活动后开启门窗,启动换气风扇换气,换气完毕再继续使用。换气时间按风扇流量、室内空间大小而定。
  ⑷勤晾晒被褥、勤洗手、勤换衣、不合用手帕等,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咳嗽和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嘴,使用一次性纸巾擦鼻涕),发病后或接触病人时要配戴好口罩等。
  3.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对于水痘患者要按照呼吸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医院门诊和病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消毒制度,重点加强儿科和感染科等科室门诊和病房的消毒,对患者污物等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天要加强对门诊和病房的检查、指导,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及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切实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杜绝医院感染。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疫点消毒处理措施,以防止疫情扩散。
  4.加强幼托机构和中小学校防控措施落实,保护易感人群
  落实晨检制度,教室和校舍等场所要落实通风、消毒制度,每日进行晨检,并对缺课学生进行记录,每日对玩具、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患有疱疹的患儿,应立即动员家长对其进行家庭隔离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直至病愈方可返校。必要时可依法采取暂时停学、停课等措施,以保护易感儿童。
  5完善诊疗纪录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认真填写,必须要有详细的家庭住址、家长姓名,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索。
  6.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
  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的宣传,告诫家长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不要与患病儿童接触;纠正儿童不良习惯,餐前便后要洗手,对儿童的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预防接种
  疫情所在赛区,要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未纳入计划免疫疫苗预防接种的通知》的要求,必要时开展水痘疫苗的接种工作,提高重点人群的免疫水平,防止疫情的扩散蔓延。要规范水痘疫苗的管理,对群众进行合理的宣传,严禁强制性接种和未经审批的群体性接种。
  六、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相应级别赛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当地专家组进行评估、确认,判定应以病例数恢复到当地发病基线水平为原则。可经疫情应急处置专家组核定,转入常规监测防治。
  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调查和处置结果。

第十一届运动会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目的
  为做好十一运会期间鼠疫、登革热、黄热病等传染病输入性病例的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确保十一运会圆满成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十一运会期间我省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并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修订。各赛区依据本方案制定本赛区的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十一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及各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输入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和各赛区输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输入性传染病防控专家组,负责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技术支持;成立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后勤保障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队,负责输入性传染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诊断治疗、消杀灭、卫生监督等现场处置工作。
  各赛区组委会医疗卫生部门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至少指定一所医院,作为收治输入性传染病病人的定点医院。各指定医院要成立医疗专家救治小组,一旦发现疫情,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同时要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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