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旅游宣传促销奖励和监督机制。修订完善全盟旅游外宣奖励办法,提高奖励幅度,进一步调动盟内外力量参与锡盟旅游宣传的积极性。建立全盟旅游客源地宣传动态跟踪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各地外宣活动的效果,提高宣传促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走出去”战略,着力开拓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举办“全国百城旅游宣传周暨美丽草原我的家”---锡林郭勒盟旅游宣传活动。利用开辟新航线的有利时机,赴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开展针对性宣传促销。组团参加在北京、昆明、广州、大连、西安等地举行的旅游交易会。参加俄罗斯赤塔国际旅游展、蒙古国国际旅游展、中蒙边境旅游合作发展论坛等活动,以边境游带动入境游发展。
(四)设置旅游广告牌、标识牌,开展持续性宣传。完善盟内旅游广告牌和标识牌,并在京津冀、呼市等主客源地及通往锡盟的交通主干线设置大型旅游广告牌,更加直观地宣传全盟旅游资源和产品。各旗县市(区)要在锡林浩特市主要出入口、重点交通场所及主客源地、邻近地区的城镇出入口、重点公共场所等设置旅游广告牌,宣传推介本地区旅游形象和产品。
(五)强化网络宣传。充实完善中国草原旅游网的内容,建立旅游资源展示平台、旅游电子地图系统、网上预订系统、客户管理系统,通过友情链接、广告宣传、互联网推广等途径提高中国草原旅游网的点击率。加快各旗县市(区)旅游局、旅行社、3A 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酒店网站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全盟三级联动的网站集群。
三、打造旅游精品项目,着力提高旅游业市场竞争力
(一)做好精品项目储备和招商工作。结合旅游形象定位,对新建项目和项目库的项目进行梳理和分析,研究策划一批融入文化内涵,集观赏、体验、互动等多种旅游活动于一体的复合型旅游项目,加大项目招商力度,全力打造旅游精品项目。盟旅游局负责遴选一批文化创意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纳入到全盟和自治区项目库中,从政策、招商及资金等方面给予实质性扶持。
(二)提升景区和饭店的旅游文化品味。做好现有景区的文化挖掘和改造升级,促使其成为展现民族文化、民俗风情的窗口和游客参与互动娱乐的平台,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积极探索建设一批以蒙元文化、游牧文化、马文化为主题的酒店,进一步提升饭店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