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东风公司“含多氯联苯电容器”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的通知
(鄂环办[2009]74号)
十堰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含多氯联苯电容器”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处置的请示》已收悉。鉴于其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性及生物毒性较大,本着周密部署,确保万无一失的原则,请你局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东风公司含多氯联苯废电力电容器在回取、包装、转运期间的日常监管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程监管。这次东风公司含多氯联苯废电力电容器的转移、处置工作,数量多,周期长,环境风险大,且在南水北调水源地敏感地区。对此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省环保厅李兵厅长明确指示“要周密部署,确保万无一失”。为确保此工作的顺利进行,你局要成立专班,组织专人,把东风公司含多氯联苯废电力电容器的转移、处置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负责对其回取、包装、转运的全程监管。
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要多途径、多渠道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重视。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的沟通,通报情况,赢得支持,协调做好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与东风公司及处置单位的协调,分析对策,落实责任。要做好局内部工作分工,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协调做好期间的土壤、水质、空气等环境监测工作,确保每个环节、每个程序、每个工作地段有要求,有人负责。
三、周密计划,强化措施。要结合处置单位拟定的《回取、包装方案》、《转运方案》、《运输方案》及《监测和后续清理工作》进行充分论证,认真研究可能出现的环境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措施,做到遇有情况,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工作监管应急方案于6月17日前报省厅。
四、建立报告报送制度。在整个工作周期,要建立严格的报告报送制度。对每天的工作进展及监管工作要向省厅报告。实行每天电话报告(17点前),每周文字材料专报(周五17点前)。传真:027-87167383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lar_30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