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省安委办负责全省“三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1、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牵头,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有色总公司、省黄金管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三项行动”。
2、由省煤炭工业局牵头,湖南煤监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监狱管理局参加,负责组织煤炭行业“三项行动”。
3、由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等领域“三项行动”。
4、由省交通厅牵头,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公路道路建设施工、水上交通等领域“三项行动”。
5、由省建设厅牵头,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质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建筑施工行业“三项行动”。
6、由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民爆器材生产经营领域“三项行动”。
7、由省消防总队牵头,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旅游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消防领域“三项行动”。
8、由长沙电监办牵头,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参加,负责组织电力行业“三项行动”。
9、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防汛防洪、水库、河道方面“三项行动”。
10、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参加,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单位“三项行动”。
11、由省质监局负责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方面“三项行动”。
12、由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怀化办事处牵头,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参加,负责组织铁路交通“三项行动”。
13、由省旅游局牵头,省文化厅、省质监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旅游领域“三项行动”。
14、由民航湖南安全监管办牵头,负责组织民用航空方面“三项行动”。
15、由省气象局牵头,负责组织防雷电、灾害预报等方面“三项行动”。
16、由省农机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农机行业“三项行动”。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