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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职业指导人员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请于4 月20日前将2009年职业指导人员培训、鉴定安排计划表(见附件1)报省劳动就业中心,联系人:瞿旭明、吴建文;联系电话:87519344,87677602。
  其他有关单位的培训、鉴定具体事宜,直接与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陈育红、邹炜、林建聪;联系电话:0591-87617091,87544292;传真:0591-87547910;电子邮箱:zw7091@163.com。

  附件:1. 2009年职业指导人员培训、鉴定安排计划表
  2. 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附件1:
  2009年职业指导人员培训、鉴定安排计划表
县市  合计
就业服务机  构
公办职介机  构
民办职介机  构
社区、街道、乡 镇劳动部门
 劳务派遣
   机构
 技工学校
 职业培训
   机构
上半 年
下半 年
上半 年
下半 年
上半 年
下半 年
上半 年
下半 年
上半年下半年上半 年
下半 年
上半 年
下半 年
上半 年
下半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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