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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规综合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规综合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9〕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整规综合办研究提出的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
(省整规综合办 二○○九年五月)

  2009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省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四求先行”、“四个重在”、“四个带动”的要求,着力民生民心,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增强整规工作合力、健全保障机制,持续运作机制,提升整规工作水平,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西两个先行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突出重点专项,持续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

  注重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针对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上狠下功夫,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农资市场、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和有序发展。

  (一)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金质亮剑”系列执法打假行动,开展建材、农资、汽车配件、衡器、“家电下乡”产品和食品等专项打假,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无3C认证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回收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加大专项抽查工作力度,有效解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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